退休后的張女士在外地幫子女帶孩子,家里的房子從2020年5月裝修好就一直沒住過。2022年6月張女士回家后,小區物業催收物業費,張女士以自己長期未居住未享受任何物業服務為由,只愿意支付公攤面積的物業服務費,認為室內面積與物業無關,拒絕支付室內面積的物業費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近日,寧強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這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法院審理認為,物業服務不是針對單個業主,是針對全體業主和小區整體區域的各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體性。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或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無須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如果對現有的物業服務不滿意,可以向業主委員會反映,由業主委員會督促物業公司改進物業服務,也可以到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投訴。
對于空置房屋的物業費收取問題,《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經業主驗收,暫不使用或者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個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賃車位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后,其空置期間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應當下調。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各設區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下調幅度;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執行。
經過承辦法官耐心釋法明理,張女士終于認識到自身行為不當,也認可自己未向物業公司申請空置房減免。同時,物業公司也考慮到張女士的實際情況,愿意對相關物業費進行減免。自此,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張女士也當場向物業公司支付了所欠物業費,該起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編輯:呼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