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城市為了遏制房價推出了限購政策,有些夫妻為了家里能買多一套房子,會進行假離婚,事后等買了房子貸款后再進行復婚。
那么假離婚算離婚么?
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3、簽訂離婚協議書;
4、經過法院的判決或調解;
5、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因此假離婚也算是離婚了,離婚協議上所分割的財產也是真的。
需要注意的是,假離婚可能會對家庭、子女、財產等方面產生不良后果。因此,建議在考慮假離婚之前,要慎重考慮其可能帶來的后果。
假離婚的風險:
1、財產風險
共同財產可能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對夫妻原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兩套房產歸女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女方所有,即使后來復婚,這兩套房都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2、假離婚變真離婚
有些“假離婚”者本來已經約定,在實現不正當目的之后再行復婚。然而,離婚之后有些人卻“假戲真做”,一方見異思遷,拋棄另一方,拒絕復婚,從而致使雙方矛盾激化,引發事端,形成社會不安定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