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8月2日消息,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近發布了一項通知,旨在規范該市電動自行車經營性充電設施的收費問題。根據通知內容,電動自行車經營性充電設施的充電電費將按照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電價政策進行收費。其中,位于居民住宅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將按照政府定價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目前約為每度電6毛錢。據了解,該通知將于2023年8月12日起執行。
該《通知》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經營性充電設施的收費包括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這兩者必須分別計價、分別收取,不得混合打包收費。電動自行車經營性充電設施的運營者必須遵守明碼標價的原則,不得收取任何未明示的費用。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針對近期市民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費用過高的投訴,通知明確指出,如果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利用住宅小區的共有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必須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以及物業服務人員的同意。同時,由于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所支付的場地租金收益也應屬于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資金。通知鼓勵業主組織與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物業服務人員進行充分協商,以確定合理的費用水平。
這項通知的發布對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收費標準具有積極意義。通過明確規定收費方式,防止收費不透明,有助于消除市民對于電動自行車充電費用的疑慮。同時,對于在住宅小區設置充電設施的運營商,將更加注重與業主的溝通,以確保雙方達成公平合理的充電費用協議。這有助于提升市民對于電動自行車的充電便利性和可接受程度,進一步推動電動出行的普及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