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7月17日消息,根據歐洲議會上個月通過的修訂后的歐盟電池指令,歐洲理事會于本周一(7月13日)批準了該法規。該法規將于20天后生效,并將由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簽署后在歐盟的官方刊物上公布。
新的電池指令修訂引入了一些重要變化,其中之一是針對電池回收設定的正式目標。該法規規定,到2027年底,電池生產商必須收集并回收63%的廢棄便攜式電池;而到2030年底,這一目標將提高至73%。此外,針對輕型運輸工具的廢棄電池,也設定了定制的收集目標。所謂輕型運輸工具是指電動機功率小于750瓦的輪式車輛,它們需要在2028年底之前回收51%的廢棄電池,而到2031年底,這一目標將提高至61%。
此外,電池指令還明確了關于鋰回收的目標。根據規定,到2027年底,應回收50%的廢棄電池中的鋰,而到2031年底,這一目標將增至80%。為了推動回收工作,法規還引入了工業用、可充電鉛酸SLI電池和電動汽車(EV)電池的最低回收含量水平,分別為鈷16%、鉛85%、鋰6%和鎳6%。
從監管角度來看,歐盟的電池指令修訂進一步推動了電池回收工作的重要性。然而,歐盟面臨著電池回收能力不足的挑戰,導致許多電池回收設施難以獲取足夠的廢舊電池材料以支持其產能。因此,歐盟將繼續投資于新的電池回收設施,并尋求解決這一問題。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歐盟目前大部分廢舊電池材料(包括鋰、鈷、鎳和銅等)被出口到亞洲和韓國等市場,而歐盟自身的電池加工能力相對較弱,這意味著大量的資源流失。因此,電池指令的修訂將幫助歐盟加強電池回收和資源利用,進一步推動可持續發展的實現。
總體而言,歐盟的新電池指令修訂為電池回收設定了更具體的目標,并促使歐盟加大投資力度以提高回收能力。這一舉措有助于減少資源浪費,推動環境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