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7月18日消息,據報道,美國網約車巨頭Uber在加州面臨一宗涉及外賣員身份待遇和工作費用報銷的訴訟。加州最高法院于本周一作出裁決,規定即使簽署了仲裁協議,Uber仍然必須接受外賣員的集體訴訟。這一裁決被認為對加州的零工經濟行業造成了重大沖擊,同時也被勞工權益組織視為一次勝利。
據悉,該訴訟案起源于2019年,Uber外賣員恩里克·阿多夫(Erik Adolph)對公司提起訴訟,指控Uber將他們視為獨立承包商而非全職正式員工。根據加州法律,雇主有責任報銷全職正式員工相關工作費用。
在周一的裁決中,加州最高法院指出,盡管阿多夫與Uber簽署了一份仲裁協議,同意將與他個人工作相關的指控通過私下仲裁方式解決,但他并未放棄享有加州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即代表更多的Uber外賣員發起集體訴訟。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加州擁有一項與其他州不同的法律,即PAGA(Private Attorneys General Act,私人代理人法案)。根據該法案,如果發生違反勞工法律的情況,企業員工可以代表加州政府對企業發起訴訟,并且可以保留所獲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一,剩余四分之三將歸屬加州政府,用于勞工法律執法機構的經費。
加州最高法院表示,受損的員工可以通過仲裁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加州沒有任何法律禁止員工發起集體維權訴訟。
輿論普遍認為,加州法院的這一裁決可能會影響之前美國最高法院關于PAGA法律的判例。在2022年的一起案件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雇主可以將涉及PAGA法律的員工訴訟轉為仲裁程序。
此次加州法院的裁決可能導致更多加州企業雇主面臨員工集體維權訴訟的風險。
Uber公司的律師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加州最高法院周一的裁決與美國最高法院在"維京郵輪公司"案中的判決相沖突,也違反了美國聯邦有關維護有效勞資仲裁協議的法律。
該律師表示,Uber正在考慮下一步上訴措施。
代表阿多夫的律師Michael Rubin表示,由于員工仍然可以發起與PAGA法律相關的集體維權訴訟,加州的一些公司在與員工簽署仲裁協議時將會謹慎行事。據悉,Rubin也是"維京郵輪公司"案的原告代理律師。
根據報道,在美國的私營部門企業中,約有一半的員工在雇傭合同中被要求同意仲裁條款,以防發生勞資糾紛。根據仲裁條款,員工無法發起或參與傳統的集體維權訴訟。
這種"強制仲裁"制度受到一些人的批評,他們指出,在勞資糾紛中,如果員工受到的損失不大,他們通常不愿意訴諸法律。而在仲裁程序中,員工往往處于弱勢地位。
然而,企業和雇主認為仲裁程序比法庭訴訟更快捷高效,并且受損員工可以獲得更多的賠償。在"維京郵輪公司"判決宣布后,一些美國行業協會表示支持,認為這將阻止加州的員工原告利用PAGA法律繞過勞資糾紛仲裁機制。
對于加州最高法院周一的裁決,包括美國最大的企業游說團體"美國商會"在內的一些行業組織表示,這一裁決將鼓勵更多加州員工毫無依據地對企業提起維權訴訟,并迫使企業與他們達成賠償和解協議。
加州最高法院表示,這些觀點應反映給加州立法機構,他們有權修改PAGA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