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7月4日消息,廣州市交通運輸局最近發布了一份通知,旨在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聚合服務經營行為。該通知明確了聚合服務經營者和網約車經營者的權利和責任。
根據通知,聚合服務經營者是指利用互聯網平臺的技術和用戶流量,為網約車企業、駕駛員和乘客提供線上網約車服務的電商平臺。這些平臺必須持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這三個證照。
通知明確規定,聚合服務經營者不得通過數據和算法、技術、資本優勢、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等手段,對平臺內的網約車企業實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例如統一定價、偏向性派單、默認勾選等。他們也不得向網約車企業收取不合理費用。此外,他們不得干預網約車平臺公司的定價行為,也不得直接參與車輛調度和駕駛員管理,以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在司機的抽成方面,通知指出,聚合服務經營者應與平臺內的網約車企業一起落實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企業抽成的要求,并主動公開計價規則,并合理設定并公開抽成比例上限,并在駕駛員端實時顯示每筆訂單的抽成比例。如果平臺內的網約車企業調整價格機制,他們需要至少提前7天通過聚合服務經營者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在保障乘客權益方面,通知規定,聚合平臺應按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和投訴處理的首問負責制度。當乘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且難以向平臺內的網約車企業追償時,聚合平臺應積極協助乘客維護其合法權益。
這份通知的發布旨在加強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的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未來,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將繼續加強對聚合服務經營者和網約車經營者的監管,確保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