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幾年,在兩三個城市生活工作過的情況非常常見,隨著社會保障意識的提供,以及社會保障措施的規范,絕大部分工作都會由單位為職工參保社保,那么如果換城市工作、或換城市生活,需要轉移社保嗎?具體如何操作呢?

社保異地轉移問題,首先要看社保是否需要轉移
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暫不辦理社保轉移
1、如果你不確定以后會不會在這個城市養老退休,可以先保留該城市社保。
舉個例子:小A在北京工作兩年,上海工作兩年,現在在廣州工作兩年,那么小A需要現在把北京和上海的社保轉移到廣州來嗎?
如果小A確定以后不會再回到北京或者上海工作,可以選擇將北京和上海的社保轉移,但是,進入社會不到十年的小A,并不確定以后的職業發展方向,也不確定以后會在哪個城市生活和退休。這個時候,可以先保留該城市的社保關系,等到確定退休地,或確定以后不會去該城市發展后,再選擇轉移社保。
那么為什么不轉移呢?有以下兩個原因:
一是轉移社保是需要本人在工作時間到轉移地社保局現場辦理的,這也就意味著,在廣州生活的小A需要請假辦理,不僅耽誤工作,也要考慮廣州到北京的交通住宿成本,所以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不建議辦理轉移。
二是異地退休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參滿十五年,在該城市參滿十年,退休前最后一個參保的城市為該城市,即可滿足異地退休的條件”。如果小A已經轉移了社保,后續回到該城市工作并退休,可能因為沒有在退休年齡前在該城市參滿十年社保,導致無法在當地退休,所以延遲轉移可以進一步保證在該城市退休的資格。
2、如果參保時,離退休年齡不到十年,退休時不需要轉移
男性50周歲后、女性40周歲后,在新城市新開社保賬戶參保(即首次在該城市參保),只能開班臨時社保賬戶。對于臨時社保賬戶來說,社保賬戶關系會在退休領取養老金時,自動轉入戶籍地社保賬戶,或退休地社保賬戶。
那么,參保人就不再需要另行辦理社保轉移了。
轉移社保的具體操作流程
如果需要轉移社保,具體操作是什么?
1、在社保轉入地正常參保(在轉入地有社保賬戶),然后再轉入地申請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2、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審核通過后,提供相關憑證;
3、到社保轉出地社保局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4、轉入的社保局確認社保關系轉移后,通知參保人
整個流程需要45工作日,約兩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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