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套房子準備過戶給我,但聽說贈與過戶和繼承過戶會讓以后賣房多交稅。那么父母的房產可以按100元的價格賣給我嗎?然后以這個價格交稅嗎?”按理說父母的房產不管以多少錢賣給子女都是合理的,但是房產需要在房管局辦理過戶,所以還得看房管部門的規定。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我可以肯定地說,父母的房產是可以按照100元的價格賣給子女的,甚至可以按照1元的價格賣給子女。不止是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可以低價,正常的二手房買賣都可以按照低價交易。因為房管局壓根就不關心買賣雙方的真實成交價為多少,成交價只針對的是買方和賣方。在房管局過戶時我們需要進行網簽,網簽時需要填寫網簽價格,房管局以網簽價為過戶標準。
既然房管局以網簽價作為過戶的標準,那么網簽價可以填寫100元嗎?然后按照100元的價格交稅嗎?答案是:想象很美好,但現實很殘酷。網簽價可以隨意填寫,也可填寫100元,但是不能按照100元的價格交稅。
買賣雙方在過戶時會將網簽合同拿去稅務窗口核稅,這個時候稅務窗口的工作人員會將房屋的網簽價和房管局的內部核稅價進行比較。如果網簽價格高于房管局的內部核稅價,會直接核稅。如果網簽價格低于內部核稅價,稅務窗口會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為由拒絕核稅,也就是不為買賣雙方辦理核稅業務,也就無法辦理過戶了,需要重新打網簽價才行。還有種情況是稅務窗口直接將網簽價調整為核稅價,然后進行核稅。
綜上所述,父母的房產是可以按照100元的價格賣給子女的,但是并不能以100元的價格核稅,所以按100元的價格交易并沒有什么用。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用哪種方式更劃算?
雖然買賣過戶不能以低價交稅,但是我仍然建議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用買賣過戶。首先贈與過戶并不劃算,在過戶時至少需要交3%的契稅,還可能會交贈與公證的費用。繼承過戶在過戶時不用交稅,也可能會有繼承公證的費用。贈與過戶和繼承過戶所得的房產如果以后要出售給其他人,會產生20%的差額個稅。比如現在贈與或繼承時的評估價為80萬,以后出售時評估價為150萬,差額為70萬,20%的個稅為14萬。
雖然買賣過戶會產生契稅、個稅和增值稅,但是只要房屋滿了兩年,就可免交增值稅,如果房屋滿了五年,且是房東家庭的唯一住房,免交個稅和增值稅,只用交契稅即可。一般情況下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都是能滿足免增值稅條件的,甚至很多還滿足“滿五唯一”,只用交契稅。這種情況下,其實買賣過戶不會產生很多費用,以后也不用擔心差額個稅,所以買賣過戶綜合來看是更劃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