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人社廳函〔2020〕33號)。文件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準確、不被篡改。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什么是電子形式?
電子形式,是相對于紙質有形的形式而言。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信息的形式。常見的有郵件、電子文件(word、Excel 等)、聊天記錄等。
什么是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根據電子簽名法,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企業使用電子勞動合同有什么好處?
降本增效,提速降險。相比傳統的紙質勞動合同,電子勞動合同在提升HR工作效率、節約行政成本、降低司法風險等方面有著先天優勢。
HR在處理電子勞動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和員工,在通過微信、郵件等電子方式進行勞動合同簽署時,為避免后續發生糾紛,HR應當注意尤其以下幾點:
(一)電子勞動合同簽署時,應當確認聯系對象(員工)身份的真實性。
(二)不論簽署前,還是簽署后,均應當傳輸完整版本,而不是只發送首頁或者簽字末頁。
(三)勞動合同中應當加入條款:電子簽名或者電子簽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簽署電子形式的勞動合同,還應當注意保留溝通、簽署電子勞動合同的記錄,以備后續發生糾紛時作為輔助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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