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網友問到這樣一個問題,北京繳納社保已滿15年,再去外地發展,可以享受北京退休嗎? 補充下,本人女,今年40歲。
是這樣的,如果在北京繳納了15年的社保,是有資格在北京領取養老金的,現在你到了外地發展,到時辦理退休的話,就需要看個人的社保繳費情況,來決定養老金的領取地了。
按照目前養老金領取地的原則,也就是從長從后,戶籍優先原則,如果你在兩個以上的非戶籍地,繳納了10年以上的社保,那么一般會根據你最后一個社保繳費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地方,來作為養老金的領取地。
現在你已經40歲了,法定退休年齡為50歲,也就是距離退休也就是10年不到的時間,即便是在外地繳納社保,建立的也是社保臨時賬戶,而非一般賬戶,而且社保繳費年限也不會超過10年,那么你到了50歲的時候,就需要回到北京去辦理退休,將外地的社保繳費年限跟北京的合并在一起,綜合計算你個人的養老金待遇的。
事實上,在北京辦理退休的話,養老金相對也會多一些,因為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要高,目前北京人均養老金已經超過了4000元。
還有人問到,有的在職女性職工的年齡到了50歲,但其社保還差兩三年,應該怎么辦?
是這樣的,對于在職女性職工,從事管理崗位的人員,退休年齡是55歲,而非管理崗位的職工退休年齡50歲,因此到了50歲,社保還差兩三年才繳滿15年,那么就需要看你是女性職工身份還是女性干部身份,這關系到你是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
如果你是50歲退休,退休時沒有繳滿15年的社保,那么就無法辦理退休的,需要延遲退休,逐年繳納社保,直至繳滿15年。因為現在已經不允許一次性補繳了。
這時你就需要跟所在單位協商,看看是否在單位繼續工作,由單位繼續來繳納社保,如果單位解除了跟你的勞動合同關系,那么你就需要自己去解決社保問題,也就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等到你52歲或者53歲的時候,再去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