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家庭資產中的地位不需要再多加強調,反正很高。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不斷向縱深發展,很多人迫切地想知道把自己名下的房產給孩子,怎樣才能最省錢、最省手續。本文就這一問題,進行解析。
一、房子給子女的方法。
目前來講,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給”子女,在法律上就屬于讓子女合法取得房子的物權、所有權的行為。
就目前的法律體系而言,房屋屬于不動產。《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看出子女要取得父母名下的房產,就必須進行“登記”。也就是說,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是一個很難“繞開”的部門。
不動產產權變動的途徑有三:一是正常的買賣行為。即支付合理的房屋價款、交付房屋或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二是善意取得制度。即買受人主觀上善意、支付了合理的房屋購買價款、雙方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三是依據生效司法文書、繼承、贈與等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
據此,想將自己名下的房產合法的“給”孩子,一般人會有三種途徑:一是贈與孩子;二是“低價”賣給孩子;三是由孩子來繼承。就我國的實際社會狀況而言,更多的人會選擇贈與或者繼承的方式。
二、幾種方式各自的優劣。
1、贈與。
手續上:贈與人和受贈人需要共同前往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一般需要向公證部門提供房產權屬證書、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贈與合同。按照《民法典》六百五十九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費用上:按照法律規定,贈與房產需要交納契稅,稅率為3%-5%,繳納稅額的計算基礎是房屋的評估價格。當然,這里還會產生0.5%的評估費用及1%的個人所得稅(近親屬之間可以免征)。最后,還有一項公證費,大約是房屋評估價值的2%。所以,以房屋評估200萬元的為例,贈與給孩子大約需要的費用為11萬元。
2、繼承。
手續上:繼承肯定是在自己已經死亡的前提下才會發生,而繼承也是所有方式中手續最為繁瑣的。
仍舊是需要先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同時,也需要提供房屋評估單據、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件、所有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或遺囑等。按照《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費用上:主要是評估費用0.5%、公證費用2%、如果不是法定繼承的還會產生契稅。所以,我們以法定繼承為例,擬集成房屋估值為200萬,則需要繳納的費用大約為40000元。
就買賣房屋來說,稅費會更高。有人會說我可以把價格寫得“意思一下”,我只能說你想多了。買賣方式,會按照房屋的實際成交金額來確定各種稅費。
由此看來,將房子合法地給子女的方式中,繼承費用最低、手續最為繁瑣。贈與又費用太高。你會選擇哪種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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