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般人來說,法院傳票是一種非常陌生的法律文書。很多人甚至一輩子都沒進過法院,甚至都沒見過法院傳票的樣子。但如果有一天你被他人起訴,收到法院傳票應該怎么辦呢?可以不出庭嗎?如果不出庭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呢?
法院傳票是什么?
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文件。法院傳票應載明受傳喚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地址,傳喚的事由,到案的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法院送達傳票的方式有很多種,包括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電子送達、委托及郵寄送達以及公告送達。
法院傳票應按以下方式送達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辨別傳票真假的方法
辨別傳票真假的方法很簡單,打電話給發出傳票的人民法院,詢問案件承辦的法官或書記員,并核實案件相關信息真假。
收到傳票可以不去出庭嗎?
對于被告而言,收到傳票而不去應訴,相當于放棄了答辯、質證、舉證以及辯論的權利,法院一般將會如期開庭審理,對于沒有應訴的被告,會依法缺席判決。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有可能會承擔對其不利的訴訟后果。另外,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溫律說法:
收到法院的傳票,不要想著躲起來或者玩失蹤,這樣的行為可能會導致法院直接依法缺席判決或者對你進行拘傳。收到法院傳票不要慌,做好積極應訴的準備,如果實在不想去開庭,也可以委托律師去幫你出庭。
作者:溫霏霏 律師
編輯:金毅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