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如果欠錢的人突然去世了怎么辦?這種情況是“人死債消”,還是“人死債未消”呢?
其實,這種情況《民法典》里有答案:
①如果債務人生前所欠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則應“夫債妻償或妻債夫償”。
②如果債務人人沒有配偶,或者所欠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但債務人留有遺產,則債權人有權要求遺產的繼承人在所繼承的遺產價值范圍內還錢。
比如,甲生前欠債20萬,去世后留有價值10萬的遺產,那么甲的兒子繼承這10萬的遺產后,就要為其父甲償還10萬的債務。
③如果債務人沒有配偶,或者所欠的錢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同時去世時也沒有留下任何遺產,這種情況下,人死債消,債權人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總之,欠錢的人突然去世了,到底是“人死債消”,還是“人死債未消”?《民法典》根據不同情況是有明確規定的。
如果債權人遇到這種情況,建議直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為畢竟“死者為大”,債務人去世后,債權人要是自己找死者家屬要錢,那么難免會有糾紛,甚至會發生沖突,所以建議找律師協助自己維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