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虛擬貨幣洗錢犯罪仍然面臨一些難處。比如,雖然我國監管機關明確禁止代幣發行融資和兌換活動,但由于各個國家和地區對虛擬貨幣采取的監管政策存在差異,通過境外虛擬貨幣服務商、交易所,可實現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的自由兌換,虛擬貨幣被利用成為跨境清洗資金的新手段。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某公司被詐騙團伙以冒充公司領導詐騙近600萬。經過專案組長達半年的調查,一個利用網絡交易虛擬貨幣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洗錢”的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經查實,該犯罪團伙成員在湖南、四川等地組織數十名“買手”,通過個人手機上下載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并利用本人或他人身份信息注冊賬戶。注冊完畢后,犯罪嫌疑人將詐騙所得轉入這些賬戶,再通過場外交易購買虛擬貨幣。獲得虛擬貨幣后,犯罪嫌疑人通過逐級提轉,最后匯入境外洗錢犯罪嫌疑人錢包地址,再轉給境內犯罪嫌疑人,在交易平臺上出售進行套現,從而完成非法所得資金到虛擬貨幣,再到法定貨幣資金的“洗白”過程。
從上述案例可以總結出虛擬貨幣洗錢的過程大致可分為三步:
第一步:贓款放置。犯罪分子購買虛擬貨幣,將非法所得注入洗錢渠道中。
第二步:離析過程。清洗渠道利用虛擬貨幣的匿名性進行復雜交易,從而達到掩蓋犯罪所得的來源。
第三步:融合提現。在經過清洗后,犯罪分子持有的虛擬貨幣已相對“安全”,此時他們只需將所有被洗過的虛擬貨幣整合到某一地址上最后提現,這樣就基本上完成洗錢操作了。
【律師評析】
“幣圈”不是法外之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日益完善、調查取證手段不斷更新、以及國際協作打擊力度不斷加大,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的“灰色空間”正在越收越窄,那些妄圖瞞天過海的不法分子,必將插翅難逃。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虛擬資產洗錢行為的打擊、強化海外追逃力度,以正義之光,讓暗流涌動的罪惡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