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來秋往,轉眼又快要到年底了,很多行業會在12月發放當年的年終獎金,小編所在的行業在次年年中才能發,也只有羨慕的份,現在回想起給同事們測算怎么繳納個稅最優的場景還記憶猶新,現重新做一個總結和梳理,供大家參考,主要講2部分,一個是年終獎怎么發,綜合稅負最低,另一個想講一講工資策劃。

1、政策依據
這里所講的個稅優化,前提都是合法合規的條件下,不增加當期和后期被稽查后出問題的風險,另一個也不通過找發票報銷和在外成立公司的形式。通過找發票報費用這種方式,不僅不合規,并且成本還不低,我沒找過發票,但我估計7、8個點還是要的吧,比很多人的個稅稅率還高了。員工在外成立公司的形式也不推薦,先別說成立公司的工商事務,就是每個月報稅對一個沒有財務人員的公司老板來說都是不小的負擔。
這里避稅主要是依據全年一次性所得計稅方式的稅收優惠政策,和員工從2019年開始的3年有自主選擇用全年一次性所得計稅方法或者將年終獎金并入全年收入合并計算的權利,到2022年后年終獎收入會計入全年綜合所得計稅。這里要強調一點并不是用全年一次性所得的計算方法就一定是最優選擇,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在每月工資較低的情況下將年終獎和工資合并計算,甚至可以不用交稅。
2、假設條件
為了方便比較節稅效果,假設A員工月稅前收入1.5萬元,每月社保個人部分繳費1575元,公積金繳納1800元,假設社保、公積金都沒有超過當地的抵稅上限,專項附加扣除每月4000元。年終獎金6萬元。
3、各種情形下繳稅情況對比
1、不做任何調整,年終獎全額按全年一次性所得計稅


全年工資交稅945元

年終獎6萬全部計入全年一次性所得需交個稅5790
日常工資全年繳納個稅945元,加上年終獎一次性繳納個稅5790元,全年合計繳納個稅6735元。
2、年終獎全部并入年工資所得

應交稅6630元
可以看出,通過將年終獎全額并入工資,全年需繳納個稅6630元,比上一種方式少交了105元個稅。
3、只少交了105元,顯然不是最優的選擇,最優的選擇是把年終獎的一定比例并入工資發放,具體見下圖

全年合計繳納個稅4110元
通過將年終獎的24000元并入獎金發放當月的工資,另外36000元作為獎金適用全年一次性所得的政策,全年只需合計繳納個稅4110元,較第一種方式可節稅2625元,節稅比例達38.98%。
綜上所述,顯然第3種方式是最合理的,充分利用了每個月5000的費用扣除額度,也適用的低檔的稅率,對納稅人最優,在每月收入額和年終獎金額較大的情況下,做這樣的策劃能大大降低稅負。
4、再說說工資策劃,工資策劃的前提是可以和公司商量實行年薪制,即一年的所有收入都確定了,那就可以通過測算提前確定工資和年終獎的金額,這樣能夠最大限度的達到節稅的效果。
說了這么多,只要大家仔細研究個稅政策,深入對比各種方案,還是能合理的少交不少個稅,不過比較悲催的是,很多財務人員都幫同事避稅,自己倒還不用避稅,小編也是屬于其中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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