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每天都會用到各種印章,使用時尤其是發票蓋章需謹慎,稅務征管稽查體系越來越嚴格,用不對就要吃大虧了,今天就來講一講發票重復蓋章是否還能使用這一問題。

福建稅務
1、我想咨詢一下發票加蓋了財務專用章又重新蓋了一個發票專用章是否合規?
2、我想咨詢一下發票加蓋了發票專用章發現不清晰又重新加蓋了一個發票專用章是否合規?
福建稅務:目前在福建省(不含廈門)為了便利納稅人,在不影響票面識別的基礎上,可以在空白處加蓋清晰、正確的發票章。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財務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頭爛額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呢?
張家口稅務
企業取得的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加蓋不清,又重新加蓋了一個,票面存在二個發票專用章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張家口稅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綜上,因發票專用章加蓋不清重復加蓋的發票,可正常使用。
實務中建議:僅大額的專用發票,建議還是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