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入竟然可以不交增值稅?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但這里要加一個前提,就是法律規定的收入。不屬于征稅范圍的收入,當然不用交增值稅啦!
以下幾種常見收入就不用交增值稅:
1、企業為員工提供的服務
如企業自設食堂向員工收取的少量餐費。
根據財稅[2016]36號規定,企業向員工提供餐飲服務,屬于非經營活動,不在增值稅征稅范圍,收取的費用,無需申報繳納增值稅。賬上可以將取得的收入沖減為員工提供餐飲服務所發生的成本費用。
2、無償贈送購物卡
企業普遍存在誤解:外購購物卡無償贈送給客戶,增值稅上也要視同銷售申報收入。
實際購物卡只是一種預付憑證,在購卡環節,企業并未購進實際的貨物或服務,只是將資金預先支付給售卡企業,售卡方也沒有實際銷售貨物或服務,售卡時無需繳納增值稅,開具不征稅發票,因此贈送購物卡不屬于將購進的貨物、服務無償贈送,無需視同銷售處理。
- 而向個人贈送購物卡,企業代扣代繳個稅,其中為外部人員的,從2019年起按“偶然所得”扣繳個稅。
- 會計上根據贈送的對象計入相關費用即可。
3、非保本理財產品、銀行存款利息收益
◇非保本理財產品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也不征收增值稅。保本跟非保本的判斷,看合同是否約定“保本”。目前很多理財產品的合同都在避免出現保本字眼,就是為了規避增值稅納稅義務。
◇存款利息屬于不征收增值稅項目,不繳納增值稅。
4、企業從供應商取得的賠款
企業從供應商取得的賠款,不構成價外費用。具體分以下情形進行處理:
◇如果是供應商無法交貨的,這時交易行為還沒有發生;如果是供應商延遲交貨取得賠償的,索取的款項跟貨物銷售行為無關。以上兩種情形都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企業不用交增值稅,也不用開發票,只需要開具收據,賬上計入“營業外收入”即可。
◇如果賠償款屬于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給予的銷售折讓,按實際支付金額計入商品成本。已確認商品入賬價值的,取得供應商開具的紅字發票,沖減商品入賬成本即可。
5、取得財政補助,與銷售數量、收入不掛鉤的
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財政補貼,要區分是否與銷售貨物、服務等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
- 如果取得補貼與企業銷售收入、銷售數量無關的,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此時與會計處理原則一致,常見的有穩崗補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企業落戶獎勵等。
- 如果與企業銷售收入、銷售數量掛鉤的,比如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與車輛的銷售數量直接掛鉤,補貼款換算為不含稅后計入營業收入,并按銷售汽車的適用稅率/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以上就是企業常見的收入不用繳納增值稅的情形,希望各位財務人員牢牢記清,別多交稅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增值稅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