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財務朋友說,公司的總監每月的工資差不多稅前5萬元,老板讓我幫著看看如何節稅。公司之前是通過調整工資的方式來做的,但是這樣的做法風險越來越大,所以老板想看看有沒有什么合理的方法來幫這些高工資的人群籌劃籌劃,畢竟,員工還是要看到手工資的。
現在的會計負責的范圍也真的夠大的,一方面要忙著核算和管理的基礎工作,一方面要幫著老板節稅省稅,管理好資金流,還時不時地要應對老板的各種突如其來的問題。這不,總監的收入和稅收問題就是其中之一。
一、 5萬元的工資到底要交多少稅
5萬元的工資,聽著確實是挺高了,那么到底要交多少稅呢?可以先看一看。
5萬的稅前工資,我們得要扣除基本的保險和專項附加扣除,基本的扣除每月5000元,加上五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最后應納稅所得在43萬左右。

這位總監一年要交7萬多的稅款,看著確實是不少。但是,現在適用的稅率也就是30%,上面還有35%和45%的累進稅率,對于高收入者來說,雖然貢獻了很多的收入來交稅,剩下的部分也還是超過很多人的收入水平的,這也是社會公平的一個體現吧。要不怎么說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呢。

二、 會計提出的思路
當然,雖說高管們應該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但是老板布置的任務會計也還是得完成,于是,會計提出了以下幾個解決的思路:
1. 用好年終獎
現在還可以有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政策,過渡的期限是2019年的1月1日至2021年的12月31日。到了2022年,都要并入綜合所得,所以可以用的時間并不長了。
因此,需要看看工資薪金和年終獎的金額如何分配。并且要注意避開幾個無效的區間。
(3.6萬,3.857萬]、(14.4萬,16.05萬]、(30萬,31.83萬]、(42萬,44.75萬]、(66萬,70.65萬]、(96萬,112萬]。根據之前測算的數據,會計認為應該是發放144000元的年終獎,達到綜合稅負的最低。當然了,對于這樣的情況也不是會計算完就完了,還得有董事會相關的年終獎發放決議文件留存備查。
2. 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對于稅收優惠的政策可以綜合地運用。像在扣專項附加扣除的時候,對于某些可以有選擇性的項目,我們可以在家庭的內部成員之間做好安排。子女教育、貸款啥的盡量都在收入高的這方扣除。
又比如稅前扣除的項目中,還可以有一些其他的扣除,像商業健康保險(限額200元/月),公益性的捐贈扣除等等。一些項目不征收個稅的,比如獨生子女補貼、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也可以按照規定來使用。
3.高管的其他待遇
一般對于高管來說,都不會僅僅是發工資,而是會有一個整體的福利計劃,比如股權的激勵。 如果運用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政策,會有遞延納稅的效果,同時到最后可能比較高的工資薪金的稅率,轉換成了財產轉讓所得的稅率。不過,要適用遞延納稅的話,還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三、 這樣的操作行不行
另外還有幾種操作的模式,會計人員覺得要慎用,因為當中可能會產生相應的風險和問題。
1. 將工資薪金轉換為經營所得
這種方式雖然說得多,但是員工和公司都有相應的風險。比如,員工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到外面注冊個體戶或者個獨,個體戶享受核定征收,那么稅負看著是降下來了。但是員工沒有了勞動合同,自身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公司可能會有核心人員的流失,并且大量個體戶給公司開服務性質的發票,那么也不一定符合公司經營的業務特點,存在稅務的風險。不過,雖然不適合這個總監,但是一直給單位提供培訓的講師等自由職業的人員,是適用的。
2. 一次性經濟補償的使用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的補償收入,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所以,也有企業利用這個規定進行一些籌劃。比如,通過與員工簽訂離職補償協議,再通過召開股東會,招聘回一部分員工,也有通過招聘員工的家屬來運用這個政策的。但是,更多的時候我們還是要理解這個"一次性"補償的規定,是不可持續的,過多的非正常操作有風險不說,對企業的正常管理和運營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因此,會計跟老板說了自己的想法,可以考慮進行一些合理范圍內的改善,過于激進和有風險的方法,盡量避免。不知道老板是否會同意會計的建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