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原理,亦稱“杠桿平衡條件”。在“重心”理論的基礎上,阿基米德發現了杠桿原理,即“二重物平衡時,它們離支點的距離與重量成反比”。阿基米德對杠桿的研究不僅僅停留在理論方面,而且據此原理還進行了一系列的發明創造。據說,他曾經借助杠桿和滑輪組,使停放在沙灘上的桅船順利下水;在保衛敘拉古的戰斗中,阿基米德制造的投石器就是杠桿原理的直接應用。
在投資中,杠桿原理也得到充分應用。比如,你計劃投資1000元做服裝生意,進貨買入1000元的衣服可以賣出1600元,自己賺了600元,這就是自己的錢賺的錢,就是那1000元本錢帶來的利潤。這個過程是沒有杠桿作用的。
假如你對服裝生意很有信心,于是決定從銀行貸款10萬元,使用3個月,假定利息剛好是1000元。在此操作過程中,就等于你用1000元的本錢買了銀行10萬元三個月的使用權,用這些資金購買價值10萬元的服裝,售出后得16萬元,得到利潤6萬元。這就是一個應用杠桿原理的簡單例子,即用1000元撬動了10萬元的資金,用10萬元的資金賺取了6萬元的利潤。
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不難發現其用了100倍的杠桿。這在金融投資中非常常見,如做外匯保證金交易,其杠桿多為10倍、50倍、100倍、200倍、400倍等幾個級別。如果用400倍的杠桿,就意味著你把手上的1萬當作400萬用。
另外,時下熱門的房地產市場,除了全款購房外,貸款購房都屬于使用了杠桿原理。比如,你購買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子,首付20%,即你用20萬的資金撬動了價值100萬元的房產,這里就是5倍的杠桿。如果未來房價增值10%,你的投資回報就是50%。
金融杠桿簡單地說來就是一個乘號。使用這個工具,可以放大投資的結果,無論最終的結果是收益還是損失,都會以一個固定的比例增加。同樣以購買100萬的房子為例,如果房價跌了10%,那么5倍的杠桿損失就是50%,10倍的杠桿損失,就是你的本錢盡失,全軍覆沒。所以,在使用這個工具之前必須仔細分析投資項目中的收益預期和可能遭遇的風險。
另外,還必須注意,使用金融杠桿這個工具的時候,現金流的支出則可能會增大,這時資金鏈一旦斷裂,即使最后的結果可能是巨大的收益,投資者也必須要提前出局。
例如,買外匯或者期貨,你交了5000元的保證金,杠桿是2倍,你就可以用10000元進行投資,同時也放大了風險和收益。如果賠錢了,直接從你的保證金里扣,當你的保證金到了一個最低的比例之后,比如說70%,就是說你賠了1500元,還有3500元之后你就不可以再進行交易了。
當資本市場向好時,這種模式帶來的高收益使人們忽視了高風險的存在,許多人恨不得把杠桿用到100倍以上,這樣才能回報快,一本萬利;等到資本市場開始走下坡路時,杠桿效應的負面作用開始凸顯,風險被迅速放大。對于過度使用杠桿原理的企業和機構來說,資產價格的上漲可以使他們輕松獲得高額收益,而一旦資產價格下跌,虧損則會非常巨大,甚至超過資本,從而造成惡性循環,導致嚴重的經濟危機。
金融危機爆發后,高杠桿化的風險開始為更多人所認識,企業和機構紛紛開始考慮去杠桿化,就是一個公司或個人減少使用金融杠桿的過程,把原先通過各種方式(或工具)“借”到的錢退還出去的潮流。。
當然,也并非杠桿比例越大風險就越大,這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外匯、期貨或者是其他涉及保證金交易的都會接觸到杠桿,杠桿就意味著放大倍數,以小博大,少量的錢能控制大額的資本。
次貸危機波及了整個發達國家的金融體系,美林證券、花旗銀行、瑞士銀行等大型銀行和投資銀行一貫享受著最高的信用評價,地產抵押貸款只是他們利潤來源的一小部分。但在20倍杠桿的放大作用下,各大金融集團在次貸危機中的損失率竟然高達18%~66%,平均損失約為30%。如果這樣說還不夠直觀,我們可以舉例:A銀行自有資產為30億元,使用30倍杠桿就是900億元。此時,如果A以自身資產30億元為抵押去借貸900億元用于投資,如果投資贏利5%,那么A就可以獲得45億元的利潤。但如果投資失敗,虧損5%,那么銀行就算賠光了自己的自有資產,還欠下15億元的外債。這就是杠桿的威力。
對個人而言,在使用杠桿之前要把握住一個更重要的核心,那就是成功與失敗的概率是多大。要是賺錢的概率比較大,就可以用很大的杠桿,因為這樣賺錢快。如果失敗的概率比較大,那根本就不能做,做了就是失敗,而且會賠得很慘。
總之,控制杠桿是分散業務風險的前提,在金融創新中要秉持“可以承受高風險,絕不承受高杠桿”的原則,當風險不可測時,控制杠桿比控制風險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