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先來個段子,甲指著一群學生說:他們總共有多少人?乙說:就兩個人,男生和女生;甲愕然。
我們都知道,段子中乙偷換了概念。
說到企業財務內部崗位設置,我們傳統習慣上把企業財務部除管錢的之外所有財務人員統稱為會計(不過有時候大家也把出納稱為會計),平時去財務部門報銷給你錢的稱之為出納。
恰巧的是絕大多數企業又都是由兩人分別從事會計與出納工作,當然這個也有例外(屬于不按套路出牌的,咱在此省略500字)。有的企業財務工作量平時不是太多,明明一個人就能兼顧著,非得安排兩個人來做,企業白白增加了支出多了運營成本,而且財務人員工作量也不飽和。那這是為什么呢?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管理要求,不相容崗位設置應遵循不相容職責相分離原則。
所謂不相容職責是指企業里某些相互關聯的職責,如果集中于一個人身上就會增加發生差錯和舞弊的可能性,或者增加了發生差錯或舞弊以后進行掩飾的可能性。通常對于以下一些不相容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1、某項經濟業務授權批準的職責與執行該項經濟業務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2、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責與審核該項經濟業務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3、執行某項經濟業務的職責與記錄該項經濟業務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4、保管某項資產的職責與記錄該項資產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5、保管某項資產的職責與清查該項資產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6、記錄總賬的職責與記錄明細賬、日記賬的職責必須進行分離。
按照甲的邏輯+《企業內部控制》要求,財務必定只有兩個人:會計和出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