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轉私”,簡單來說,就是把公司賬戶上的資金轉給個人。比如,每個月通過銀行代發給員工的工資,向個人經營者采購或者通過對公戶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報酬,還有公司老板、股東分紅等情況。
注意,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隨意公轉私的。首先是因為有額度限制,且需要提供合規的憑證資料等,其次是注意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就有不少的企業老板存在著“公私不分”的情況,認為公司的財產完全就是自己的。比如,經常拿自己的資金用于公司成本開支,卻沒有索取相應發票入賬。還頻繁以備用金、借款等名義提現卻不歸還。另一方面,也許是覺得可以用“私戶”節稅。
殊不知,這樣不僅給企業,甚至給個人都將帶來極大的涉稅風險。
2023起伴隨著金稅四期上線后,大數據對于資金的監控將更為嚴格,企業與個人的資產收支更加透明化,想要再使用一些非常手段避稅的方式,已經行不通了。尤其是,以下一些要點需注意:
1、長期閑置的賬戶,不明原因地突然啟用。
2、轉入轉出異常,比如分批轉入集中轉出等。
3、個人卡交易超50萬,公戶超200萬都是重點監控對象。
4、業務往來不走對公戶,而且數額、頻率及用途都跟正常經營情況不相符。
那么,目前合規的“公轉私”方式都有哪些呢?想要合理降負,又該如何操作呢?
一、合規的公轉私方式有:發放員工工資、員工差旅費報銷、支付個人勞務報酬、向自然人采購、歸還個人借款、支付個人賠償金、股東利潤分紅、個獨企業和個體戶利潤分配。
二、梳理公司業務情況,再布局一家小規模個體戶在稅收園區,合理分流部分業務,享受當地的個人經營所得核定政策。
園區個體戶核定個稅一般在0.3%-1%左右,加上目前1%的增值稅,綜合稅率不到2%。年營業額在500萬以內,僅需承擔500萬*2%=10萬左右的稅負即可,稅后利潤可直接由經營者自由支配。
三、如果公司與個人業務往來,面臨企業無票入賬和個人交稅繁瑣等實際問題,還可以溝通協商采用園區自然人代開的方式。
由園區稅務大廳幫助個人提供合規發票給企業,然后稅局直接代扣代繳個稅、并附個人完稅憑證。同樣是享受個稅核定,綜合稅率在2%左右。
備注:稅收園區,由地方為了吸納更多企業入駐,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特制定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無區域限制,整個流程簡單、便捷。唯一要求,業務真實、三流合一(即合同、流水、發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