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4月2日 消息:昨天,天貓官方發布了“送貨上門”服務規范,新規則于2021年4月1日發起公示,并將于2021年4月7日正式生效。
根據官方定義,天貓“送貨上門”服務,是指當消費者在天貓購買帶有“送貨上門”標識的商品,除特殊情形外,承諾送貨至消費者購買訂單對應收貨地址的服務。“
規范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障服務,其中要求承諾送貨上門服務但實際未履行的,消費者發起投訴經判定屬實的,將補償10元現金至消費者淘寶賬號綁定的支付寶賬號,每個主訂單僅可補償1次。
另外,規則還對一些無法履行送貨上門服務特殊情形作出詳細的解釋,如下:
1、部分特殊的收貨地址不支持送貨上門,導致無法履行送貨上門服務的情形,如:學校、軍隊、景區、黨政機關及家屬院、外交領事館、海關特殊監管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等配送員無法進入的區域;
2、用戶同意配送員將包裹放置在約定收貨地址(如快遞柜或其他雙方協商后的地址),無需履行送貨上門服務的;
3、因消費者原因導致包裹無法履行送貨上門服務的情形,包括電話、地址等配送信息不準確,消費者無法現場簽收商品,消費者修改收貨地址導致超出送貨上門履行范圍等;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配送員無法履行送貨上門服務的情形,包括自然災害及惡劣天氣、疫情、官方/社會等政治活動導致的無法派送等;
5、消費者存在惡意購買、惡意維權等擾亂正常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