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也能要人命?村民肖時政(化名)這輩子都想不到,這樣的事會發(fā)生在自己身上。今年5月,60歲的村民肖時政與本村一八旬老人因瑣事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吵架后,老人倒地身亡。老人的妻子及五個子女因此將肖時政起訴至法院,索賠7.5萬余元。近日,武岡市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一審判令肖時政賠償死者親屬各項經濟損失1.2萬余元。
案情回顧:林玉溪(化名)是一位八旬老人,與妻子一起在農村生活,并耕種一畝多責任田。2019年5月4日,林玉溪早上去秧田放鴨時發(fā)現有人將其秧田的水放了,非常不滿,就隨口罵了一句,罵完后回家休息了會,又準備去秧田看水。當其走到馬路邊曬谷坪時碰到了肖時政,雙方因放水一事發(fā)生了口角爭執(zhí)并互相謾罵,林玉溪邊罵邊走,沒走多遠就倒地不起。待120救護人員趕到現場,發(fā)現林玉溪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有目擊證人證實,兩人僅僅就是互罵了幾句,沒發(fā)生肢體接觸。林玉溪的親屬認為肖時政對林玉溪的死亡存在重大過錯,要求肖時政承擔全部損失30%的賠償責任。
武岡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八旬老人林玉溪因放水一事與肖時政發(fā)生爭吵,短時間內突然倒地身亡,雖然無相關的醫(yī)學證據證明老人的具體死因,但與之前雙方的激烈爭吵有關聯,該爭吵行為是導致林玉溪死亡結果發(fā)生的誘發(fā)因素,肖時政應當對林玉溪的死亡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酌定判決肖時政承擔該案原告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經濟損失的10%共12 055元。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判決生效。肖時政也于判決生效后主動支付林玉溪親屬賠償款。
法官后語:控制情緒,有話好好說。類似這樣因爭吵后情緒激動誘發(fā)死亡的案例在全國都有發(fā)生。因為每個人的年齡、身體狀況、承受能力不同,所以不論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在處理各類糾紛時,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及言行,好好溝通,避免不好的結果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