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調查了一些企業老總,城市合伙人是什么?然而得到的答案八九不離十,和招商加盟,代理經銷商這些差不多吧,就是換了個馬甲。
那事實是怎么樣的?
我之前調查了一些企業老總,城市合伙人是什么?然而得到的答案八九不離十,和招商加盟,代理經銷商這些差不多吧,就是換了個馬甲。
那事實是怎么樣的?

城市合伙人到底是什么,和傳統分銷渠道有什么不同?消費者,城市合伙人和項目方三者之間都能夠獲得什么呢?
城市合伙人是什么?
簡單的說,城市合伙人是在傳統分銷渠道的基礎上融合了粉絲經濟,會員經濟,合伙人制度等一系列中心思想從而形成的新的商業模式。
城市合伙人與品牌方兩者的關系從加盟的分散式管理搖身一變成了合伙人制的集中式管理,既分散了直營風險,管理也比加盟緊密。
于是企業就變成了對內加盟,對外合伙的一個整體。
城市合伙人其實是不需要繳納加盟費的,當然也可以象征性地收取品牌保證金,但是金額不會很多,因為他本身既是用戶也是股東還是合伙人,所謂的“品牌保證金”其實就相當于入伙(股),雙方共同經營品牌,按協議進行分紅,合伙人自己的銷售額還有提成。
這樣的合作模式非常輕,雙方利益捆綁,城市合伙人要是把品牌做壞了也是自己的損失,創業者獲得了低成本快速擴張市場的契機,PS:如果是請銷售團隊還得發工資;
城市合伙人獲得了低成本創業的機遇,自己無需太大的資金投入;
消費者能夠獲得更舒適的產品體驗和發現高質低價的商品,沒有中間商差價。
城市合伙人的商業模式將直營和加盟的優點都結合在一起,品牌方,城市合伙人,消費者三者形成了三贏局面的良性循環。

當然城市合伙人在現實中仍然存在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
- 品牌方如何找到合適的城市合伙人?
- 城市合伙人作為后來者如何熟悉品牌方的品牌文化傳遞給消費者?
- 產品“水土不服”怎么辦?
因此,城市合伙人是有一定門檻的。不僅要對品牌方所處的行業要有一定認知,而且還要有一定的人脈,資源甚至是渠道。即使沒有相關行業經驗,企業管理能力,快速學習能力這些也是需要具備的。所以城市合伙人不再局限在單個“人”上,商家,企業(團隊),甚至是上下游供應鏈都可以參與其中。
那城市合伙人有哪幾種呢??
城市合伙人目前大致有三種模式:

第一種:股權架構上的“合伙”關系。
比較典型的案例是功夫熊。
據悉,功夫熊是把現成的模式、系統、經驗和資源都毫無保留提供出去,并設計合理的機制均分回報及資本收益。這套“城市合伙人”計劃在股權結構上有“合伙”關系,同時這關系也符合《公司法》中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公司的設置基礎條件。
第二種:“無任何成本式”城市合伙人。
該類合伙人并不用與品牌正式簽署《勞動合同》,屬于非正式編制用人,并不是該公司或者品牌的員工;是借助與整合“貨品資源、品牌資源、渠道資源、物流資源等資源”來為自己創業。合伙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收入以“無底薪+傭金”的形式。典型的例子,就是阿里巴巴的城市合伙人。
第三種:“保證金式”城市合伙人。
這個類型的合伙人關系,基本上與第二種類似。唯一的不同在于在成為城市合伙人之前,需要支付一筆加盟保證金。
“城市合伙人”這個新詞匯出來之前,公司想要擴展業務,一般有兩種做法:加盟和直營。
直營的模式是純粹的公司分身術,能保證服務和產品的質量,公司也能保證團隊的管理。但是這種模式需要公司親力親為,無論是資金還是人員方面,公司都承擔著巨大的壓力。
加盟則不同,既省錢又省人還可能省事,實為公司異地擴張的妙方。
傳統加盟一般分為自愿加盟和委托加盟。
自愿加盟是:加盟方出加盟費,資源(資金、店面),公司輸出標準化流程(裝修、管理、產品),完成加盟后,雙方盡管是同一品牌陣營,但是每個店面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委托加盟是:加盟方加入時只需要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的所有權屬于總部,加盟商只擁有經營管理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共享,也必須百分百聽從總部指揮。
而城市合伙人模式中,城市合伙人要交入伙費、品牌保證金(可退)、每年的平臺管理費用(可退),資源(團隊、資金),公司輸出標準化流程(管理、產品),雙方建立關系后,共同經營品牌,公司與合伙人按協議進行收益分紅。
綜上所述,城市合伙人模式相當于兩種加盟方式的“結晶”。既不會把加盟者推到自負盈虧的極端,也不會讓加盟者賺得越多被“剝削”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