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非法集資馬甲很多,但是都會表現出以下四個手段。
承諾高額回報是非法集資第一大手段。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年回報率超過6%,廣大市民就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
編造虛假項目是非法集資第二大手段。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三農建設、國外高新科技研究成果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后返租等內容,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或以訂立合同為幌子,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
不法分子還特別擅長利用虛假宣傳不斷造勢,這是非法集資的第三大手段。不法分子為騙取社會公眾信任,經常采取聘請經濟學家、社會知名人士代言、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制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近年來,伴隨防范非法集資廣告資訊排查清理活動的進行,非法集資宣傳逐漸轉為地下宣傳,如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進行宣傳,聘用熟人業務員打造“口碑陷阱”,在QQ群、微信群等通訊工具上借由投資教學、互助學習等名義推廣非法集資產品等。一旦被查,便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非法集資的第四大手段就是利用親情誘騙,即利用參與者的親友關系網,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后,一些集資參與人員在有意或無知的情況下,間接利用親情、地緣關系拉攏親朋、同學或同鄉參與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往往會綜合利用這幾種手段,無論不法分子手段多么高明,只要投資者牢牢記住,任何投資都有風險,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世界上不存在保本保息的投資。
(文/梅丹)
來源: 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