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視角【轉給家中老人!如何避免以房養老騙局?】@遼寧大學 中國老齡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長任際:我國社會中,“養兒防老”觀念根深蒂固,但近年來養老方式日漸多元化,“以房養老”也成為一個選項。老人可以將房子出租、出售、抵押貸款等,靠獲取的收益來養老。
民法典物權編增設了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滿足居住需要。在此情況下,房子的新業主沒有權利趕走居住權人,這為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來,“以房養老”騙局多發。在此提醒老年人,簽署任何法律文件,一定要做到“一看仔細、二明白后果、三簽字按指印”,要和家人充分溝通,向律師等專業人員咨詢法律意見,要選擇有資質的正規金融機構,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好老年人享有的權益,特別是居住權,以防陷入集資或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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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