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究竟有哪些區別?
安置房指的是一種補償性房屋,由政府或開發商建造,用于安置原住地居民。商品房在中國興起于80年代,指經政府批準,由地產開發商向政府機關按一定期限租用土地開發,建成后用于出售出租的房屋。
價格占優,品質怎么樣?
源于特殊屬性,安置房的價格一般要比同區域的商品房低上不少,因此受到了一些購房者的青睞。其次,安置房交易前很多已經是到手的現房,能實實在在看到戶型小區和配套,還能盡快搬進去享受,自然令人心動。
不過買房是真金白銀的大事,心動也別著急行動,盡管近兩年在政策和市場的推動下,一些安置房的品質有所提升,但通常來說,安置房的規劃設計和建筑質量,包括小區位置、容積率、綠化率、公共設施建設,都無法和商品房同日而語。住改商、物業缺位等可能存在的現象,都會影響安置房的居住體驗。
買安置房,交易風險不可忽視
那安置房到底能買嗎?如今,安置房正在逐漸走入市場,時常會出現一些總價低的房源,大大降低了買房門檻。
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與商品房的規劃建設流程不同,由于安置房的初衷是“居住”而非“交易”,因此在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上,時效性不強。有些安置房要等好多年才能取得產權證,有些安置房可能從頭到尾都是無證狀態。
沒有房產證可能會面臨“無法申請貸款、無法過戶、一房多拆遷沒有賠償”等風險問題。
假如要入手,最好優先選擇產證齊全且滿足轉讓年限的房屋,這樣的安置房,交易起來跟商品房并無二致,可以正常過戶。
針對暫未取得產權證的安置房,交易前一定要謹慎再謹慎。安置房的產權結構比較復雜,通常涉及“被拆遷人”和“被安置人”,購房者可能要面對一個相對龐大的“賣方”,此時最好找專業中介簽署合同,約束保障買賣雙方的責任義務。要求補償協議上的所有人員共同出具證明,同意房屋出售,同時聲明該房屋無抵押、無擔保、無共同債務,確保交易真實合法,也應在合同中約定,房屋售出后的市場溢價一并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