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醫保卡,去指定醫院、藥店中看病、開藥是很多人都做過的事情,對于絕大部分普通人來說,醫保在這其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只是也有一些“投機者”變著法想從醫保里“拿錢”。如今,為了解決這一惡劣情況,新規定已經落地,很多過去常見的行為要是進一步下去可能就會面臨相當嚴重的懲罰。
新規定落地
據《人民網》報道,最新的《醫保基金監管條例》已經于本月生效,其中醫保的新規定被陸續提出,明確針對目前國內常見的各種醫保問題,尤其是部分人已經成為“習慣”甚至是主動進行的騙保行為,這已經被明令禁止。
報道指出,我國針對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打擊行動開展至今不過三年多,然而追回的醫保基金從第一年的10.08億元到此后的115.56億元以及223.11億元,一年比一年多,總計翻了有十多倍,可見醫保騙保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可小覷。
因此最新規對于所有調查參與其中的各個相關方都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和規定,過去有人覺得可以拿醫保開藥然后倒賣賺錢,這是個穩賺不賠的“好生意”,也有人認為可以空掛著病房來“提現”,或許是法律意識淡薄又或許是故意為之,但不管怎么說,現在這些騙保行為都已經被明令禁止,甚至有些人可能還會面臨刑罰。
騙保被明令禁止
據了解,其實才能夠2016年的相關政策規劃中就已經明確指出,要加大對于醫保欺詐等相關行為的懲戒力度,不僅針對的參保的普通人,甚至還針對醫療機構,因為從相關的統計數據來看,個人騙保雖然占據的比重不小,但醫藥機構甚至部分公立的機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容忽視。
廣東省、山東省、黑龍江以及四川等多地的數個醫藥機構都被曝存在醫保騙保案件,其中部分涉案地區和機構甚至就已經因為騙保而出現過領導被判刑十多年的情況,但很顯然,這個力度還是太小了。有人認為,醫保騙保行為雖然被禁止,但卻也屢禁不止,想要徹底遏制,就需要在處罰力度上下手。
罰明顯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更不應該是目的,只有針對性的打擊甚至砸部分違規人員的“飯碗”,吊銷他們的職業資格,讓半輩子的辛苦和努力付諸東流,打到痛了才能夠真正做到解決問題。
超過50萬會被判無期
從具體的行為處理來看,本月的生效的管理條例將欺詐騙保的行為又上升了一個高度,騙保金額在三千元到一萬的就能夠被認為是數額較大,且刑法可以按照詐騙公私財物來進行處理,也就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判刑的同時還會處相應的罰金,超過50萬也就是數額特別巨大的甚至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對參保人員來說,以后有些行為就不要做了,包括用虛假的身份信息或者病歷要求開藥、住院,將自己的醫保卡借給別人或者自己用別人的醫保卡以及過量購藥然后倒買倒賣等等行為,
對于醫療機構來說,必須要建立起更加完備的檔案和信息資料管理體系,禁止串通他人虛開費用清單。
定點醫藥機構更是要禁止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能過度檢查,重復收費,否則罰款事小,吊銷職業資格就等于說徹底斷送了作為醫務人員的“鐵飯碗”,如果不小心入獄那么結果就更不是部分人想看到的了。
醫保監管會越發嚴格
從以上情況看,我國針對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逐步加大,這是好事,也意味著未來的醫保監管會越發嚴格。但與此同時,個人還需要盡可能多得提醒自己身邊的人尤其是一些中老年人,他們對于部分被禁止的騙保行為其實是沒有太多概念的,可能會將常見的一些違規違法行為當做是沒問題的。
另外,雖然罰和判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收緊,但我國也同樣對醫保的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進行了進一步的提升,尤其管在于擴大了統籌基金的支付范圍,將常見病和多發病治療中心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進去。
過去我國職工醫保的統籌賬戶資金是企業墊付的一部分,剩下一部分會進入到個人賬戶中,但現在企業不再墊付個人賬戶,而是全部進入到統籌,這雖然減少了個人賬戶的錢,但因為統籌基金使用范圍的擴大,民眾能夠實際享受到的醫保待遇總體其實還是提升了的。
隨著互聯網和信息化產業的發展,我國醫保系統之間的聯系越發緊密,過去因為分散而無法做到統一監管的情況現在不會再發生了,相信未來相應的監管和制度統一還會更加完善,對違規行為的打擊也會更加有效。就目前的情況看,基層醫療服務體系的作用會被進一步加大,也能夠避免人員過于聚集于大醫院導致醫療資源擠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