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2014年4月我與張某登記結婚,雙方均系離異后再婚,婚后我與張某經常因瑣事爭吵,2019年1月張某提出離婚遭我拒絕。2019年6月張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2020年4月,張某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再次判決不準離婚。2020年末,我偶遇張某陪鄰居王女士逛街,王女士稱張某為“老公”,兩人逛完街后回到了王女士家中過夜,我拍攝了張某與王女士的親密動作以及一起回家過夜的視頻作為證據,并報了警。
今年6月份,張某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我亦無意再與張某共同生活,但我認為張某在婚內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對婚姻存在過錯,應當給付我離婚損害賠償金。請問律師,夫妻一方對婚姻不忠,另一方能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讀者 張女士
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規定,結合您的陳述及視頻證據,張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多次提起離婚訴訟,您現在也同意離婚,則足以認定您與張某之間的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無和好的可能,婚姻無維系之必要,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故人民法院可對張某離婚請求予以支持。
針對您主張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之規定,您所提供的張某與王女士的親密視頻、二人共同返回王女士家中并過夜的視頻以及報警記錄等能夠相互印證,且結合證據形成時間以及生活、人情常理,足以證明張某存在婚外情,對婚姻存在過錯,您可依據上述法律規定,請求張某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法院可結合張某的過錯程度及經濟情況,酌情確定離婚損害賠償金金額。
律師提示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是法律賦予婚姻中無過錯方在離婚時的一種救濟,對過錯方進行的一種懲罰,對無過錯方給予更多的照顧與保護。
天津相臣律師事務所
盧彥民 谷宇供稿
(據《天津工人報》報道)
責任編輯:尹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