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慧琦 胡寧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實習生 陳慧琦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寧)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2021年11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道路行駛,違者將面臨車輛扣留、罰款處理。近日,北京交警在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的基礎上,嚴查改裝電動車上路的違法行為。
11月9日下午,在菜市口路口,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的民警對違規電動車違法上路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記者在現場看到,一小時內,有8輛違規電動車被扣留。其中,3輛電動車雖然已經掛上了合規牌照,手續齊全,但進行了改裝電池的違規操作。
11月9日下午,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民警在菜市口路口查看違規上路電動車。實習生 陳慧琦/攝
現場查處的改裝電動車,有的由原有的1塊電池,加裝到了4塊電池。
下午3時許,一輛電動車駛過時,現場民警注意到,其腳踏板上方多出一塊凸起的鐵板,于是進行攔停查看,果然該車輛下方有一塊加裝的電池。打開車筐后,發現里面還有一塊電池,加上電動車原有的電池,多塊電池進行串聯,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隱患。
電動車電池國標為48V,而這三輛被查處的電動車經過測定,最低達65.7V,最高達到70V,嚴重超過生產安全標準。
電動車加裝電池會產生哪些安全隱患?櫻桃園大隊警長保金生介紹,加裝電池需要改裝線路,容易引發短路,導致電動車自燃,并且加裝電池后,在制動能力不變的情況下,電動車行駛速度將接近于輕便摩托,但制動距離會更長,這對駕駛人的個人安全造成威脅,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
11月9日下午,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民警在菜市口路口查看違規上路電動車。實習生 陳慧琦/攝
對于違法上路的改裝電動車,民警將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暫扣車輛,通知當事人15日內到執法站接受處理,并對車主進行1000元的罰款。如果車輛具有合法來源證明,在去掉改裝部分、恢復原狀之后,再予以發還。
目前也存在一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或超過過渡期依舊掛著臨時標識上路的超標車。保金生介紹,11月1日對超標車輛進行嚴格執法以來,這類現象正在逐漸減少。
責任編輯:劉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