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達到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2、申請人超過46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達到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3、如果有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如果是獨生子女,年齡不能高于25周歲且未婚,沒有參加工作的要求。4、被投靠人是本市非農業戶口。
北京是我國的首都,并且是我國的政治文化中心。能夠擁有北京戶口,可以給自己的學習工作乃至生活帶來很多便利,更可以為自己的下一代爭取很多的資源。因此,對于北京戶口的向往幾乎是每個在北京奮斗人兒的心愿。那大家對于北京結婚戶口落戶政策很有興趣吧?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受理條件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并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需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需滿2年;
3.隨遷子女要是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并且符合北京的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并且子女未婚、沒有就業;
4.被投靠人是北京市的非農業戶口。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需攜帶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要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局審核,市局批準后辦理。
三、提供有關證件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住房證明;
5.申請人為外省市非農業戶口的,其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勞動保障部門要出具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6.再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2004年以后協議離婚的要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
7.隨遷人若是獨生子女的,要提供《獨生子女證》;是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要出具準生證,北京司法部門要出具親子鑒定書;超計劃生育的要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8.隨遷25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其戶口所在地的有關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需出具未婚證明及本人出具經公證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聲明;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或失業證;
9.被投靠人因學習、工作等原因戶口已遷入北京的,要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內的遷入北京的批件;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還需要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遷入北京的批件。
看了上面的介紹,想要在北京長久發展下去的新人們,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將戶口落在北京,以求得一份心里的踏實。對于那些想要留在北京,但是還不符合條件的朋友,那就繼續加油吧,期待自己達到條件,擁有北京戶口的那一天。總之,不放棄,一直為自己的夢想堅持著、努力著,一定會有一個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