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辦理離婚案件時,經常會面對一個問題:對方名下到底有多少錢?
如果你不知道對方到底有多少錢,離婚分割財產時就無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到底該怎么分。
之前我們就遇到一個案例,男方當事人名下有數百萬的資產,由于女方當事人一直做家庭主婦,不大清楚男方的公司經營狀況,況且男方一直說近幾年生意不好做,賠了不少錢,他們離婚時,女方僅分到一點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后,女方才發現當初離婚時男方手中竟然有幾百萬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分割!
都怪自己太天真,沒有及時發現,后續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后的財產分割之訴,既耗費了大量時間、精力,結果還可能遠低于預期。
所以,我們在離婚之前需要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如何知道對方名下到底有多少錢?
我們想分割對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至少要知道對方的銀行卡賬號,但就這一點不少當事人都無法完成,因為很多人都是走到離婚那一步才想起要查找對方的銀行賬號,可對方根本不可能讓你看到他的銀行卡,這時怎么辦?
作為專業的婚姻繼承律師,我給大家準備了5點非常實用的建議:
1、查詢自己的賬戶交易明細
我們不是要查對方的銀行賬戶嗎?為什么查到自己頭上來了?試想,你和對方生活這么多年,肯定有互相轉賬的時候,有轉賬行為必然會留下賬戶交易記錄。
我們可以去銀行要求工作人員將自己名下的賬戶交易明細打印出來,就能看到付款時間、金額,以及收款人的賬戶、名稱、開戶行。
2、查詢對方的賬戶交易明細
如果我們按照上述方法僅找到一個對方的銀行賬號,起訴離婚法院立案成功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詢對方該賬戶的交易明細。
為什么要這樣操作?現實中,對方可能會把常用的銀行卡中的錢導到其他不常用并且配偶不知情的銀行卡,這樣在轉賬時就會留下痕跡,我們就可以在已知銀行賬戶的明細中,留意一些大額轉賬信息,順藤摸瓜就能找到對方所有的銀行賬號。
3、申請律師調查令,查詢對方的工資卡賬號
如果對方在企事業單位上班,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我們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然后直接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調取其工資賬號。
注意律師調查令不能調取對方的賬戶明細,需要申請法院依職權查詢該工資賬號的交易明細,再依據上述規則查找對方的其他銀行賬號。
4、留意家里的刷卡小票、銀行存單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由于與其他人存在大量的經濟往來,很可能會遺漏刷卡小票、銀行存單等憑證,上面很可能記載著對方的銀行賬號信息,所以我們在搜查對方的銀行賬號時要注意這樣的一些細節。
5、留意對方的基金股票賬戶
人們理財的意識普遍越來越好,對方的銀行賬戶上如果沒什么錢,可能很大一部分資金都用來炒股和購買基金,這為我們調取對方名下資金狀況帶來一定難度,因為這些賬戶的線索相對比較隱蔽。
但是不用著急,這里教大家一種調取方法:我們在查詢對方的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時,可以找到對方的證券賬號。如果有的銀行賬戶不顯示具體的證券賬號,我們向法院提交財產線索后,可由法院要求對方提供該證券賬戶的交易明細。
綜上,如果離婚時你不知道對方名下有多少錢,或者不知道該怎么調取對方名下的財產信息,可以咨詢專業的婚姻律師幫你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