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畢陸名
俗話說你不理財,財不理你!然而,理財稍有不慎很有可能能落入騙子精心策劃的“陷阱”,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一公司員工徐某某、張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私刻印章,以高利回報為誘餌,通過孫某等客戶經理向142名投資者非法集資1281.3萬元,部分資金被用于買房、買車、賭博等揮霍,造成投資者實際損失791.52萬元。最終徐某某、張某某分別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并被判處有期徒刑。
一心想搞錢的投資者,一不小心就成了這些不法分子狙擊的目標,他們想要的只是你的本金。近年來,非法集資、非法放貸等活動猖獗,有哪些表現形式?如何防范?記住這幾點就不會“掉坑”了。
100名集資人損失近800萬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經法院審理查明,徐某某、張某某通過百合婚戀網相識后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徐某某有家室)。徐某某經張某某介紹,入職在北京某集團北京某公司,任職期間并到某縣開展“金融業務”。自2018年2月份以來,徐某某、張某某利用為集團推銷理財產品的工作便利,使用虛假的“銀信私人財行”,私刻“銀信私人財行”、“北京某公司”印章等,以年收益率10.5%~11%的高利回報為誘惑,通過孫某等客戶經理在某縣轄區向不特定對象非法集資,吸收資金全部匯入徐某某個人銀行賬戶。
徐某某將吸收來的資金用于個人買房、買車、還債、投資工程、日常消費、結婚彩禮、租賃別墅、承包莊園等,并通過“借新還舊”方式償還客戶本息。
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43910
經司法會計鑒定,徐某某、張某某共向142名對象非法集資1281.3萬元,償還本息506.75萬元,造成100名集資人實際損失791.52萬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張某某從投資人那里“忽悠”來的錢款又被其他騙子騙了。據法院查明,張某某在得知徐某某未將吸收來的資金投資到北京總公司后,從徐某某處套取資金共計180多萬元,其中100多萬元網絡投資被騙。
法院認為,徐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應予刑罰。公訴機關指控徐某某犯集資詐騙罪罪名成立。
張某某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故意范疇內與徐某某成立共同犯罪,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應予刑罰。據此,判決如下:徐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張某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投資理財套路多,你被坑過嗎?
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基本手法。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以向投資者許諾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有些回報率甚至高達幾百倍。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東墻補西墻,用后集資人的錢兌付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的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公安機關提醒,切勿輕信“高回報、無風險”的承諾,正規的投資產品收益和風險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面向公眾普遍撒網式宣傳,不設置投資門檻,不進行任何風險提示的投資項目,都蘊含巨大風險,要格外引起警惕。
風險提示
1、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投資。不輕易點擊安裝他人推薦的來歷不明的App。如需使用APP進行投資理財,請先核實是否合法可靠。
2、凡是涉及高收益的網絡理財,一定要提高警惕。
3、面對各種標榜“專業指導”“高額回報”“穩賺不賠”等網絡投資理財推銷要保持清醒頭腦,千萬不要沖動跟隨。
4、不要輕信沒有資質的所謂專家、大師,不要盲目加入投資理財群。
防范技巧
四看:一看是否獲得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二看宣傳內容,“穩賺不賠”有貓膩;三看經營模式,考察項目真實性;四看是不是主要面向某些特定群體。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三思自身需求,避免被高利誘惑。
等一等:遇到集資類宣傳,先征求家人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輕易相信熟人介紹、專家推薦,盲目投資。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