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李建軍(化名),退休職工,老伴已去世多年
2021年5月8日,自覺大限將至的李建軍把二兒子李洪磊(化名)叫到床邊準備交代后事。遺囑由李建軍口述,內容為將其的一套房屋由李洪磊繼承,李洪磊寫好后將這份遺囑打印出來。給李建軍念過一遍后,李建軍與兩位與此事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先后在遺囑上簽字并按下了手印。由于不是父親親筆寫的遺囑,其他兩名子女并不承認這份遺囑的法律效力,認為房屋應該由三個子女平分。打印出來的遺囑,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呢?
專家點評
專家點評:王正志,“八五”普法民法典講師團成員,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不是手寫而是打印出來的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隨著科技的發展以及信息技術的普及,個人電腦及電子產品廣泛進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傳統的書寫方式已經被部分替代為打印,為了適應社會實踐的發展,民法典在原繼承法第十七條五種遺囑形式的基礎上增加了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有效成立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法定要件,缺一不可:一是打印遺囑應當由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須符合法定的資格、數量、在場見證等方面的要求;二是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三是注明年、月、日。本案中的打印遺囑符合民法典規定要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李建軍名下房屋最終應當由李洪磊繼承。本案中如果打印遺囑因為不符合法律形式而無效的話,可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來源:中國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