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幾千年里,人們對安葬去世之人的主要選擇都是土葬,因為我國講究的是入土為安,不過這一風俗在近年來已經很難傳承下去了,因為越來越多的地方都在嚴令禁止土葬,只能是火化之后再安葬在公墓里。
《民法典》就提出,禁止擅自土葬,國家鼓勵開展火葬,地方上也是積極響應,比如說海口市就要求,從2022年1月1日起,全市都要實行火葬制度,以前就實行土葬的死亡人口,遺體也要遷移到公墓。還有長沙市也要求,從2022年9月1日起,全面實行遺體火化制度。
火化再葬入公墓,已經成為大勢所趨了,土葬將會距離我們越來越遙遠,甚至某一天會徹底退出歷史的舞臺。而這就帶來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那就是公墓是要花錢買的,這會提高人們的殯葬經濟成本。
一座公墓多少錢呢?別看只是小小一座公墓,實際上費用是非常高的,以北京為例,網上的資料顯示,北京朝陽陵園的收費是158000元起 ,外僑公墓的收費是148000元起,福田公墓的收費是88000元起,最便宜的是永寧陵園,但收費也是7800元起。
要知道一座公墓的面積是非常小的,單人或者合葬的公墓占地面積都不超過1平方米,很顯然公墓的均價比房價還要高了。而且,公墓并不是說花了錢就可以永久使用了,就跟房子有產權一樣,公墓也是有產權的,而且產權期更短,只有20年,20年以后就過期了。
那么,公墓使用期限達到20年以后,如果子孫不接著續期,會有什么后果呢?相信很多人會感到很疑惑的,難道我不來續期,公墓管理方就會把墳墓給遷走嗎?那么,公墓管理方到底會怎么處理呢?
首先,公墓管理方是會提前通知墓主的后代子孫,告訴他們使用期限快要到期了,趕緊過來繳費續期。畢竟很多人是不會特意去記這個使用期限的,時間長了,就會忘記了,而公墓是盈利性的,自然要幫你記得了,否則他們就虧了。
那如果逝者的親屬就是沒有來續期呢?到了這一步,主動權就到了公墓管理方那里,如果逝者后代一直都沒有來續期的話,那么時間長了,這座墓就會成為無主墓,相當于是逝者后代主動放棄了這座墓了。
接著,公墓管理方就會將無主墓來進行信息公示,等到公示三個月以后,逝者后代還是沒有來繳費的話,那管理方就會自行處理了,比如說將墳墓再次出售出去,這也是完全可以的,畢竟無主墓是不可能一直任其存在,浪費了空間。
既然是再次出售,那么之前埋入的骨灰自然是要挖出來了,然后沒人來接管的話,那就只能是挖土深埋了。這等于是死了也不安寧,所以很多人就會在接到續費通知以后趕緊來繳費,免得自己成為不孝子孫。
說起來管理方這樣的做法有些殘忍了,但是沒辦法,公墓從名字上是公益性的,但實際上是要賺錢的,而且平時公墓管理方也會派人管理墓園的環境衛生,這都是成本,因此,管理方是不可能任由那些無主墓一直存在的。
如果是土葬的話,那就沒有什么續期的說法了,因為土葬所選擇的墓地,基本上都是不花錢的,是荒郊野嶺的無主之地,或者是一些家族的墓園,只要還有人來掃墓,這座墳墓就會一直存在,根本沒有什么20年期限的說法。
不過,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在禁止土葬了,以后要么是把骨灰揚在大海里,要么是埋入公墓里,然后花一大筆錢來買20年的使用期。說起來還是很殘酷的,公墓那么貴,還只能使用20年,對于很多窮人來說,真的是死不起了。
還有一些比較有錢的人就選擇了另一種做法,那就是買房安放骨灰,在一些遠郊地區,房價還是比較低的,而且產權比較長,安放骨灰的話,比埋入公墓更好,天津就出現了很多這樣的骨灰樓小區。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買房來安放骨灰的話,如果最后把骨灰移出去了,那依然會到手一套房子,也不虧,而埋在公墓的話,那真的是虧大了。歸根結底,還是要降低我國的殯葬成本才行,不要讓死不起破壞了很多人最后的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