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6月27日消息,美國最高法院在一起專利侵權訴訟中做出了裁決,拒絕了蘋果和博通對加州理工學院數據傳輸專利有效性的挑戰。然而,與此同時,關于向加州理工大學支付11億美元賠償金額的決定被駁回,將進行重審。
此前,陪審團裁定蘋果和博通侵犯了加州理工學院的專利,并要求蘋果支付8.378億美元的賠償金,博通支付2.702億美元的賠償金。然而,聯邦巡回法院對賠償金額表示異議,要求重新審理以確定適當的賠償金額。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加州理工學院于2016年在洛杉磯聯邦法院起訴蘋果和博通,指控數百萬部使用博通WiFi芯片的蘋果設備侵犯了該學院的數據傳輸專利。值得注意的是,蘋果是博通芯片的主要買家,兩家公司在2020年簽署了一項150億美元的芯片供貨協議。
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了蘋果和博通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維持了初審法官的決定,不允許這兩家公司在訴訟中對專利有效性提出異議。這一決定是因為蘋果和博通未能在早期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程序中提出這些觀點。
蘋果和博通辯稱,他們應該被允許在審理期間對專利的有效性提出挑戰,認為聯邦巡回法院對這項法律的解釋不準確。然而,美國政府在5月份敦促法官駁回此案,并表示聯邦巡回法院對法律的解釋是正確的。
除了蘋果和博通,加州理工學院還對微軟、三星電子、戴爾和惠普提起了類似的專利侵權訴訟,指控它們也侵犯了該專利。現在,隨著對賠償金額的重審,這些公司將繼續面對法律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