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3月24日消息,山東小彭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與“小鵬汽車”商標相似的低速電動車一事,向廣州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致歉。相關產品已于判決生效起停售。這起事件對廣州小鵬公司的企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造成了惡劣影響,違背了誠信原則,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小彭公司在致歉聲明中表示已經認識到這種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并且已經做出了保證將嚴格規范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小彭公司在生產、銷售的低速電動汽車上,擅自使用了與廣州小鵬公司商標相同甚至高度相似的侵權標識,并將其使用在生產車間、辦公室、車輛生產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生產廠房外墻、展會上。同時,小彭公司將“小彭”作為企業字號登記注冊并在生產、銷售、展會中使用,以及將生產的各款車型命名為“小彭汽車”。
在本次事件中,小彭公司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對廣州小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了侵犯。作為一家新能源汽車企業,應該更加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