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毒奶粉”事件在最近一段時間已然成為國內外最受人關注的焦點。而就在這一場危機中,竟然還又爆出阿里巴巴與百度之爭這么一出事來,乍一看,這個場景似曾相識,很像在一場足球比賽中,觀眾正注目雙方激烈爭球的時候,場內另一邊卻發生了無球隊員斗毆事件。但細細想來,似乎又并非看到的這么簡單。
眾所周知,百度即將推出C2C,并已公布支付平臺正式命名為百付寶,也因此引發了業界和媒體的廣泛關注和討論。百度C2C的推出將給用戶提供更多更好的選擇。但一旦C2C推出,百度將成為阿里巴巴最為強大的競爭對手,“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對于電子商務市場,阿里巴巴儼然將其視作自己的禁臠,而百度卻欲與其分享,自然不能坦然相對,但想打壓百度,一時之際實在也沒有好辦法。而在當下竟然發生了震驚全世界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網上跟著又傳出了三鹿向百度進行“公關”的傳聞,進而又有了“百度收受三鹿三百萬廣告費為三鹿進行屏蔽負面報道”的說法。阿里巴巴似乎感覺到了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阿里巴巴先以社會正義使者的姿態向整個社會表明其嚴厲譴責“三鹿毒奶粉”事件,并且也如其所言,“第一時間通知商戶,將涉及三鹿的產品下架并等待有關部門調查結果,并通過多種渠道告訴我們的用戶和廣大公眾”。但就在其積極扮演正義使者的同時,阿里巴巴向百度發動了“突然”的進攻,在其阿里巴巴網站首頁、淘寶網站首頁、阿里巴巴商人論壇首頁出現了“三鹿奶粉危機扯出百度原是最大網上黑社會”等標題新聞,并通過淘寶旺旺彈出窗口,阿里巴巴誠信通會員信息等方式對上述標題新聞進行了更大范圍的傳播。而阿里巴巴在整個報道中沒有提供任何的證據來證明其報道的真實性,難以讓人信服。
阿里巴巴通過自己網站報道“三鹿毒奶粉”事件,并對有關進展進行跟蹤,表面上看相當“正義”,但阿里巴巴僅僅通過未經核實的傳聞就將百度稱為最大網上黑社會,并通過其網站進行傳播,這卻難以認定其是“做了一個互聯網企業應該做的事”。阿里巴巴聲言其價值核心就是“作為一個中國互聯網企業的重要一員,我們的責任在于讓用戶和社會公眾了解真實的信息”,但其對網上傳聞不僅沒有進行必要的核實,而且還進行了大肆渲染,這與其追求的價值核心也完全背離。分析到這里,我們大概可以明白阿里巴巴這么做的真實意圖了。競爭對手之間自然存在競爭,但阿里巴巴這種造謠對手、排擠對手,詆毀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行為只能是涉嫌不正當競爭、惡意競爭的行為。我國法律進行了明令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百度作為阿里巴巴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受害者,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阿里巴巴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百度在9月16日已經表示保留對阿里巴巴進行法律訴訟的權利。
作為法律界人士,我們真的希望這場“無球隊員斗毆事件”能通過法律途徑得到一個圓滿解決,還社會一個真實、公正,也能讓世人的目光更早的集中到“三鹿事件”這一核心事件上來。
(作者為:反商業不當競爭專家 北京清華源律師事務所石鵬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