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亞馬遜公司將發布新版電子閱讀器硬件產品——第二代Kindle的消息成為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實際上亞馬遜公司并非唯一的電子閱讀器生產商,日本索尼公司也有自己的閱讀器產品,而美國另一電子巨頭蘋果公司也欲進入閱讀器市場,不過其利用的是現有的iPhone平臺。人們關注Kindle們不僅是其技術的先進性——據說新一代的電子閱讀器甚至能夠模擬出閱讀的翻書感覺——更因為電子閱讀器將改變現在大多數人的閱讀習慣,其對傳統出版行業造成的顛覆性沖擊將不亞于Mp3播放器對于傳統唱片業的沖擊。
亞馬遜公司創始人,同時也是電子閱讀器主要倡導者貝索斯曾經說過書籍是“模擬技術的最后堡壘”。作為知識產權律師,筆者認為,根據互聯網的共享文化特點,一旦在閱讀器上看電子書的效果達到傳統的書籍的閱讀效果臨界點時,隨時隨地看想看的書將和隨時隨地聽mp3一樣普及,傳統書籍的版權堡壘將被數字化文件攻破,書籍將和現在的流行音樂一樣被全體網民分享。從現在的科技發展情況看,這一臨界點很可能已經到來。
電子閱讀器是一款依托互聯網的產品,由于互聯網產業鏈的上下游均已成熟,電子閱讀器的發展將遠遠快于mp3播放器。電子書籍的銷售完全可以參照蘋果公司開創的iPod硬件+iTunes網站在線銷售音樂的軟硬件配套銷售模式。但是,從mp3播放器興起的過程看,這種商業模式如果移植到中國,將遇到很大的挑戰。
電子閱讀器普及最大的推動力是什么?筆者認為是易用性。電子書籍將書籍變成了二進制代碼組成的可復制性強的數據文件,理論上擁有一部手機大小的電子閱讀器就可以將一個大型圖書館隨身攜帶。但是,如果缺乏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易用性將成為商業利益的夢魘,電子閱讀器產業將變成又一個山寨行業,除了賺取硬件加工成本的山寨廠商和點擊廣告費的盜版網站,真正應該獲取利益的的硬件發明者和版權人將成為商業利益上的輸家。筆者認為,從國內的知識產權環境看,如果Kindle想在中國取得成功,將面臨以下知識產權和法律挑戰:
一、硬件產品被山寨、仿制的問題。肯定會出現山寨機甚至正規廠商的仿制品來瓜分相關的電子閱讀器市場,目前國內山寨廠商的仿制能力很強,不論是iPhone、eee PC、PlayStation等電子產品均有大量山寨貨的出現,同時,不少正規廠家也有盜用國外企業專利技術的不良記錄。Kindle硬件產品在中國先要過“山寨關”。當然,亞馬遜公司應該擁有很多這方面的產品專利,同時還可以在國內注冊商標保護產品的名稱,這些知識產權屏障使亞馬遜公司的合法權益有了基本保障。
二、經營電子書的法律政策問題。根據Kindle在美國的商業模式, Kindle使用者可以向亞馬遜網站付費下載電子書報進行閱讀,出售電子書的收費也是重要的商業利潤。但在國內,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的實體和互聯網出版、發行、批發、零售均有嚴格的政策法律限制,很多領域都是外資的禁區,除非和國內企業合作,否則亞馬遜估計將無法經營電子書銷售的業務。
三、電子書盜版問題。硬件和品牌的侵權尚可以通過專利商標保護進行制止,但電子書的盜版問題肯定會讓運營商頭痛不已。由于中國的發展階段導致目前執法環境對盜版的打擊力度尚不足,同時,互聯網消費者也沒有形成為內容付費的習慣,我們的互聯網上的內容共享文化之發達全球“首屈一指”,除了網友共享,我們還有類似百度mp3搜索、迅雷狗狗搜索這樣“高效”的內容搜索工具,因此,如果Kindle象在美國那樣,單純采用類似iTunes的在線購買電子書的正版購買商業模式,肯定會被鋪天蓋地的盜版內容打敗。當然,在線閱讀收費并非完全不可能,比如盛大旗下的起點中文網開創的閱讀收費商業模式就在中國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但作為跨國公司的亞馬遜能放的下這個身段,象起點那樣聚沙成塔,每千字收一毛錢人民幣的閱讀費用嗎?筆者對此持懷疑態度。
由于代表了技術發展的潮流,類似Kindle的電子閱讀器在中國是有市場前景的。如果跨國公司能適當調整產品商業模式并且找一個合適的本地合作者,那么其硬件和電子書的銷售很可能可以都在國內取得成功。但現實的說,Kindle的市場前景基本將類似于蘋果的iPod,硬件可以賣的很好,但iTunes網站部分,也就是電子書銷售模式部分不一定會引進國內,當然,Kindle也不至于慘到索尼的PSP那樣,國內滿大街都是使用者,卻沒有行貨銷售。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電話: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