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就業后,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選擇了開網店養活自己,但這在很多家長眼里,仍是孩子們的小打小鬧,甚至是不務正業。3日,浙江省教育廳下發了《關于對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從事電子商務(網店)進行自主創業認定的通知》,為大學生開網店“正名”,將業績好的網店認定為自主創業,這意味著,開網店的大學生不僅可以享受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同等待遇,還可以獲得更多的政策扶助。此舉在全國尚屬首創。
高校畢業生開網店,可被認定為自主創業的,需要同時符合四項條件:其一,大學畢業生開的網店,信用積分要達到1000分,好評率(好評數與交易數的百分比)在98%以上;其二,月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三,從事電子商務(網店)經營時間在三個月以上;其四,必須是高校畢業生本人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