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懂懂筆記(ID:dongdong_note),文 | 木子 編輯 | 秦言,授權轉載發(fā)布。
“我們維權的成功率通常在60%左右,賠償金額大約3000至8000元不等,你們可以拿到15~20%呢。”
聽到這樣的“誘惑”,自媒體作者阿鍵當時就動心了。
不僅是阿鍵,不少原創(chuàng)自媒體作者都表示,最近經常能在各平臺的后臺收到自稱是專業(yè)維權的機構留言,詢問創(chuàng)作者是否愿意與其合作,將原創(chuàng)內容的版權授權給機構,由其協(xié)助進行“維權”。
這些機構表示,維權成功后得到的賠償,將根據約定比例支付給自媒體作者。乍一看,對于很多“收入拮據”或者苦于維權的自媒體人而言,這似乎是百利而無一害。能夠不掏一分錢費用即可維權,甚至還有賠償收入,確實是一舉兩得。
但是,這些要協(xié)助原創(chuàng)作者維權的機構是何方神圣?維權背后又有哪些不為人知的套路呢?
苦版權久矣的作者們“笑了”
“我也想過維權,可是維權的成本太高了。”
旅游自媒體博主“阿鍵”前不久在公眾號后臺看到一條信息,一家自稱專業(yè)維權機構表示,只要將他所發(fā)布的原創(chuàng)文章版權,按每篇200元的價格出售給對方,即可幫他維權。若維權成功,刨除必要的維權成本,他大概能得到賠償金的20%。
阿鍵告訴懂懂筆記,作為攝影專業(yè)出身的自媒體人,他從四年前開始運營自己的旅游訂閱號,目前在微信公眾號擁有近十萬粉絲,全網其他平臺的粉絲也超過了十萬。但是這一年多來,他發(fā)現文章(圖片)經常被部分營銷號掐頭去尾抄襲“洗稿”。
除了文字內容,他原創(chuàng)文章配的照片也經常被營銷號用修圖軟件修改,直接挪用到“洗稿”的文章當中。由于游記的創(chuàng)作費時費力,而且要花費大量成本,被侵權的阿鍵曾萌生過維權的想法。但是咨詢過著作權律師之后,阿鍵還是放棄了。
“律師告訴我,如果維權成功,可以要求涉事營銷號賠償五千至幾萬元不等。”但是,想要成功維權,原創(chuàng)作者先要公證著作權,其費用至少在2000元(每篇)以上。此外,聘請律師的費用大概也在3000至5000元不等,即便法院受理,作者本人還需要參與維權工作,投入相關的差旅費用。
阿鍵測算過,大概維權到一半的時候,花費就會高達一、兩萬元,即便最終能成功維權,得到的賠償金也只能抵消成本,如果賠償金額過少,原創(chuàng)作者甚至還要虧錢。關鍵是,時間搭不起!
“這家找上門的維權機構不錯,不僅不需要我先花錢,還可以先賺點兒授權費呢。”阿鍵告訴懂懂筆記,該機構表示只要他將文章的版權出售給對方,維權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均由對方負責。
也就是說,原創(chuàng)作者只需坐等維權成功、收獲賠償金抽成即可,這一點讓阿鍵很是心動,“維權機構告訴我,已經關注我的號很久了,覺得我的內容不錯,但經常被別人剽竊抄襲,既然影響力都上去了,也是時候好好治一治了。”
沾沾自喜的他不忘詢問對方維權的成功率,以及賠償金額的確切數字。機構稱,按照每篇賠償金額3000至8000元的分成比例,他大概可以獲得600至1600元不等,著實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目前,對方先挑選了我十篇閱讀量較高的文章合作,即便維權不成功,也會先付我2000元的費用,怎么算都不虧的。”阿鍵表示,最近幾天他正忙著按照機構的要求整理相關文章,準備開啟自己的維權之路。
不過,如此“省心”的維權方式,會不會有什么貓膩?
作者賺小錢,機構掙大錢
有時候,“維權”遠比創(chuàng)作賺錢。
在知乎上,懂懂筆記看到近期收到所謂專業(yè)機構“合作維權”的自媒體人有不少留言。一位昵稱為“白昊”的自媒體創(chuàng)作者告訴懂懂筆記,盡管維權過程中作者無需自掏腰包,但實際上是在幫機構賺大錢。
“有的作者朋友是免費授權(機構)維權,我則是按照每篇文章100元賣給了機構。”在維權開始之前,雙方口頭約定結算部分文章的版權費,如果維權成功他的賠償金分成為15%。
由于是無本買賣,一心想治一治“洗稿”營銷號的白昊與對方一拍即合,口頭達成協(xié)議后不久,白昊真的收到了機構發(fā)來的五篇文章版權(合共500元)費用,此后不久又收到了維權機構發(fā)放的第一筆賠償金分成。
白昊清晰記得,那是450元,“但之后的一個月里,就再也沒有收到任何賠償金分成了。”
很快,相信機構仍會緊鑼密鼓開展維權工作的他,竟陸續(xù)收到了侵權者的“威脅”信息。白昊告訴懂懂筆記,有部分侵權者理直氣壯地添加了他標注在公眾號中的ID,不僅謾罵威脅,還發(fā)給他了一份維權機構對外送達的由律師所起草的《侵權告知函》,說他“想錢想瘋了”。
他仔細閱讀內容,發(fā)現律師函中宣稱機構已經收集了侵權者大量侵權證明,并索要賠償金1萬元。函件中明確指出:若無回復,十五天后視為告知函送達,將訴諸法院起訴侵權。
這些“被訴方”憤怒的原因之一,是自己已經主動與機構達成私了(給了錢),卻仍不斷收到新的侵權告知書。“我感覺不對呀,總共我只收到了一筆賠償金分成,其它的賠償金我根本沒再拿到過。”
認為這家機構有所隱瞞的白昊立刻聯系了對方,并拿著侵權者發(fā)給他的函件上門去交涉。機構方面告訴他,目前維權仍在進行,但部分侵權者拒不履行賠償,所以沒有分賬。
白昊對此非常無語。他所加入的一個自媒體交流群中,有相關維權經歷的群友也提醒他,小心上當受騙。可是,自媒體人無需掏錢維權,何來上當一說呢?深究之下他發(fā)現,維權機構維權的過程并不透明,有的時候已經向侵權者成功索賠,但卻只給創(chuàng)作者其中一單的賠償金分成。
說白了,這里面的“黑箱操作”是創(chuàng)作者完全不知情的。
當創(chuàng)作者為了幾百元的分成在開心不已,維權機構已經利用作者的授權書在瘋狂牟利,甚至一篇文章猛賺幾萬、幾十萬的賠償。耐人尋味的是,這些專業(yè)機構的維權方式都不是訴諸法律途徑,而是采用發(fā)告知函的方式,不斷嚇唬侵權方,以期達到“私了”的目的。
“有自媒體同行說,訴諸法律的維權成本很高,如果都這么做(機構)肯定沒賺頭。”白昊認為,維權機構主要是收集侵權賬號侵權的證據,并向其所有人、運營企業(yè)發(fā)函件,威脅要狀告對方侵權,并提出索要巨額賠償金。
一旦侵權人害怕,便會主動聯系維權機構討價還價,通過“私了”的形式支付小額賠償金,將訴訟大事化小。至于賠償金額的實際數額,機構是不會知會創(chuàng)作者的,“我如果自己維權成本太高,與機構合作又成了對方牟利的工具,真的太南了。”
白昊所在的自媒體群里,有不少作者表示自己授權后一分錢都沒有收到,找機構討要說法最終也是不了了之。“只能自我安慰唄,權當是懲罰一下侵權方,畢竟人家(維權機構)比咱懂法,撕破臉不知道會有啥麻煩,也沒有白紙黑字的合同。”
顯然,這些維權機構利用了自媒體創(chuàng)作者礙于維權成本過高,難以實施維權的心理,狠狠地賺了一筆賠償金。一心想著無需自掏腰包(還能賺錢)的原創(chuàng)作者,在得到一筆“小錢“后只能看著著作權成為機構牟利的工具,徒呼奈何。
其實,這些維權機構對于自媒體而言并不陌生,因為此前他們就曾幫助“圖片機構“收割過一輪自媒體的韭菜。
侵權機構“兩頭吃”
“自媒體人但凡懂點兒法律,這種維權買賣都成不了。”
何薇(化名)是一家著作權維權機構的法律顧問,而且與媒體打交道已經三年多了。當聊及上述話題時,她笑著表示那些宣稱可以幫助自媒體人維權的,與之前搜集自媒體圖片侵權證據(以訴訟舉報為由狠敲自媒體人一筆)的維權機構,基本上是同一批人。
近幾年,一直有職業(yè)維權機構在網上購買大量專業(yè)攝影師、設計師的圖片版權,并以維權為由,向未經允許擅自發(fā)布相關圖片的自媒體人發(fā)送侵權告知函。如侵權人妥協(xié)就花錢了事,若不妥協(xié),往往會被訴訟、舉報。
“普通的自媒體人賬號運營不易,接到圖片侵權的律師函都害怕封號,往往會選擇花錢了事。”何薇笑稱,媒體圈里有句玩笑話,從未收到過職業(yè)維權機構侵權告知函的創(chuàng)作者,只能說是個失敗的自媒體人。
圖片侵權,尤其是“某某視覺”引發(fā)的侵權新聞曾經引發(fā)了廣泛關注。因為類似的事件逐漸增加,如今自媒體人也都開始留心配圖侵權的問題,要么自行拍照,要么使用合法授權的圖庫圖片。
而且不少曾經收到過侵權告知函的自媒體人,如今也正是懵懵懂懂與職業(yè)侵權機構合作內容維權的作者。
“對于職業(yè)維權機構而言,如今冒險使用無版權圖片的自媒體幾乎不存在了,但是生意還要繼續(xù)做呀。”于是乎,職業(yè)維權機構吃完被告吃原告,開始以協(xié)助維權為名,幫助原創(chuàng)自媒體作者向營銷賬號進行索賠,“反正不用自己付錢維權,甚至還有錢可以收,這些原創(chuàng)作者何樂而不為?”
何薇分析,這其中的套路和以前大致相同:這些得到創(chuàng)作者許可、授權之后的職業(yè)維權機構,會故技重施,如同當年在網絡圖庫、素材平臺上瘋狂散發(fā)傳播版權圖片一般,開始在各大自媒體線索群發(fā)布所謂的熱點線索、犀利觀點和內容,讓不明真相的自媒體創(chuàng)作人、營銷號運營者“借鑒”或抄襲。
“說白了就是釣魚,鼓勵他人侵權。只要話題熱了,這些內容幾天后就會出現在大量營銷號上。”何薇指出,一些創(chuàng)作新人、營銷號運營者不知是機構發(fā)布的內容,往往肆無忌憚、毫無保留引用文字內容,因此造成了侵權。
這時候,職業(yè)維權機構就可以拿著授權向侵權賬號維權,以此賺取收益了。
如果是熱門文章,一篇花兩三百元購買到的文章版權,往往能為維權機構創(chuàng)造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利潤,“營銷號封號無所謂,可不小心抄襲內容的新人創(chuàng)作者大都不懂法,一嚇唬都尿了。”
其實,這些機構維護的是著作權嗎?不是,其維護的只是自己的利益。
如今,越來越多的自媒體人不再亂用版權圖片,漸漸擺脫了侵權的噩夢,甚至開始重視原創(chuàng)內容的著作權。但是,職業(yè)維權機構又開始琢磨起“內容版權“來,甚至能夠借此獲益頗豐,這也說明了自媒體行業(yè)版權困境的現狀。
換個角度來看,這些吃了被告吃原告的“訴棍”們對于媒體行業(yè)究竟利弊幾何?這還真是一個耐人尋味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