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有發改委,涉嫌操縱電子書定價的蘋果公司(AAPL.NASDAQ)會被約談。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天從美國司法部獲取的材料披露了蘋果和五家出版巨頭“勾兌”的細節,他們常常約在曼哈頓高級餐廳的私人包間,討論如何搗亂亞馬遜(AMZN.NASDAQ)的電子書的零售打折。
截至發稿時,拒絕和解的蘋果尚未給出官方回應。本報記者致電其相關負責人電話,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11日,蘋果股價下跌0.36%至626.20美元,亞馬遜則報收187.97美元,漲幅0.53%。
目前,全球最貴公司蘋果的市值已經回落到6000億美元以內,后者是其周二一度沖到的歷史高點,但仍低于1999年圣誕節后微軟(MSFT.NASDAQ)創造的6190億美元市值。
時間撥回到2012年4月11日,微軟的市值已經縮水到2574.29億美元。2007年,一場世紀反壟斷大案以微軟認罰4.97億歐元告終。
如今,反壟斷陰影又投向了蘋果,除此之外的專利混戰正在讓這個行業領袖變成行業公敵。
定價懸疑
11日,美國司法部在紐約曼哈頓地區法院對蘋果和五家主要出版商提起反壟斷訴訟,稱他們涉嫌聯手操縱電子書的定價。
五家出版商包括阿歇特出版集團(Hachette Book Group)美國公司、哈潑-柯林斯公司(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L.L.C.)、麥克米倫出版公司(Macmillan)、企鵝出版集團(Penguin Group)美國公司與西蒙-舒斯特出版公司(Simon & Schuster Inc)。其中,“企鵝”的母公司是培生集團(Pearson plc),西蒙-舒斯特則是CBS公司旗下企業,哈潑-柯林斯是默多克(Rupert Murdoch)新聞集團(News Corp)管理企業。
美國司法部披露,已經與三家出版商初步達成和解協議,蘋果、“企鵝”和麥克米倫則決定與政府對簿公堂。
法院正在等待三家企業的訴訟回復,此后將排定開庭日期。
蘋果涉嫌壟斷緣于其“代銷模式”的“創新”。
這一模式的核心是,蘋果和出版商協商以折扣價格從出版商處購買書籍,然后自行定價在電子書設備上銷售。這一聯盟正是在2010年蘋果iPad上市前達成的。
“代銷模式”企圖取代的是亞馬遜目前的“批發模式”,后者將書的定價權交由零售商。
作為一種規模經濟模式,“批發模式”有利于亞馬遜借其龐大用戶以及價格低廉的閱讀終端,以低價吸引更多的閱讀用戶。
美國司法部援引一名出版商的話表示,按照傳統模式,即使是新書或是暢銷書,其電子版的價格也只是位于“可惡的9.99美元的水平”。如今,一些暢銷電子書的價格已經被抬高到12.99和14.99美元。
業內分析人士稱,蘋果與出版商試圖推行的“代銷模式”提高了出版商的利潤率,但其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結果是美國政府不能容忍的。
蘋果創始人喬布斯(Steve Jobs)也出現在了美國司法部公布的訴訟材料中,他曾對那些出版商表示:“消費者要付的錢多了一點,不過,這就是你們所想的。”
根據蘋果與5家出版商曾經達成的協議,蘋果每賣出一本電子書將從中獲取30%的提成,同時出版商承諾向蘋果提供“最惠國待遇”,也就是說,其他電子書零售商不允許以低于蘋果電子書城(iBookstore)的價格出售同類產品。
美國政府提出的和解建議是,允許出版公司準許像亞馬遜這樣的零售商擁有調整電子書價格的自由。
三家同意和解的出版商承諾,將允許他們的亞馬遜等同業者重新使用“批發模式”,同時終止與蘋果達成的“最惠價格”條款。
“陰謀”披露
“陰謀的后果是,消費者為一些暢銷書多付出了數百萬美元。”美國司法部長埃里克·霍爾德(Eric Holder)稱。
“通過今天的訴訟,我們在傳遞一個明確的信息,即便是在高速發展的科技產業,競爭者也不能密謀抬價。”美國司法部負責反壟斷署的代理副部長沙里斯·帕森(Sharis A. Pozen)說。
高科技公司的“勾兌”手法很傳統。
根據訴訟文件,蘋果和五家出版公司對電子書銷售競爭導致書價降低和利潤減少感到不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秘密締結成同盟。
訴訟文件指出,密謀開始于2009年夏天,出版公司的CEO們每個季度幾乎都會私下會面,常常約在曼哈頓高級餐廳的私人包間,討論機密商業和競爭問題,包括亞馬遜電子書的零售打折事宜。
他們還經常互通電話和電子郵件,商量起草針對他們所謂的“可惡的9.99美元價格點”的解決方案。
訴訟文件援引一家出版公司CEO的話稱:“我們的目標是,迫使亞馬遜接受代理合同,重回到可以(令我們)接受的銷售價格……為了成功,我們的同事必須了解我們已進入戰斗。”
亞馬遜將和解稱為消費者和Kindle用戶的勝利,“我們期待看到更多更便宜的Kindle電子書。”
繼電子書閱讀器后,亞馬遜已經開發出了屬于自己的平板電腦。
蘋果在電子書領域是否構成壟斷?
易觀國際分析師李艷艷告訴本報記者,拋開法律角度,從商業的角度來說,蘋果與五大出版商的合作,長期來看并不能對數字出版市場形成壟斷。
“因為稀缺的資源加之用戶的固定需求才能形成壟斷,蘋果與出版商的合作并非排他性合作。而考慮到亞馬遜在用戶體驗、終端價格、電子書定價等方面的優勢,并不會被蘋果電子書逐漸搶走份額。”李艷艷認為。
根據亞馬遜2011年年報,盡管這些終端產品熱銷,但公司6.31億美元的凈收入較2010年的11.52億美元減少頗多。
蘋果2011年財報顯示,凈收入大增85%至259億美元,但財報并未披露其電子書收入。
這起反壟斷訴訟對于中國出版商的影響并不大。
作家維權聯盟執行人貝志城告訴本報記者,蘋果的iBookstore上的定價政策并不適用中國的出版商,中國出版商的圖書更多的是在蘋果的App Store以App應用的模式存在,而非電子書。
但這也引發了蘋果App Store在中國出版業的另一個問題——盜版。貝志城稱,目前作家維權聯盟的做法是發現一個起訴一個。截至目前,已經發現有20多個知名作家的60多部作品在蘋果App中涉嫌盜版侵權,目前已起訴蘋果的作家有9位,涉案金額約3000萬元。
微軟前轍
值得關注的是,2011年,歐盟委員會也針對出版商是否與蘋果密謀通過定價協議封殺競爭對手展開調查。
美國司法部在訴訟文件中也披露了其反壟斷署和歐盟委員會的緊密合作。
從這點來看,蘋果和微軟這兩個新老硅谷巨頭有著類似的成長的煩惱。
1998年12月,一家微電子公司向歐盟投訴微軟,引發歐盟對微軟公司展開調查。
這一反壟斷大案耗時9年。
2004年3月24日,歐盟認定微軟違規,對其開出一張4.97億歐元的罰單。2007年9月17日,歐洲初審法院駁回微軟的上訴,維持歐盟的裁決,責令微軟支付罰款。當年,10月22日,微軟服輸。
在微軟鼎盛之時,反壟斷大棒還從美國、日本、韓國等國揮來。
微軟年報顯示,2011年其OFFICE軟件用戶超1億,但較前幾年的高點并無明顯上升。
歐洲競爭委員會專員杰奎因·阿爾穆尼亞(Joaquín Almunia)認為,蘋果打算在歐洲和解。
蘋果的麻煩不止于此。
面臨破產危險的柯達周二對蘋果公司提起了專利訴訟。
此前,柯達已就圖像預覽方面的專利起訴蘋果公司。在新的訴訟中,柯達指控蘋果公司手機和平板電腦上的圖像傳輸功能侵犯了柯達的專利。
在手機操作系統領域,蘋果發起了數輪專利大戰叫板Android陣營,但被谷歌收購的摩托羅拉移動很快也開始反擊。今年,摩托羅拉向美國佛羅里達南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蘋果iPhone 4S侵犯了與其移動技術相關的六項專利。
3月,蘋果在起訴摩托羅拉移動控股公司侵犯專利權一案中敗訴。而蘋果與三星的專利戰也沒有偃旗息鼓的打算。目前二者已在多個國家相互提起侵權訴訟,要求禁售對方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