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16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德國一家數據保護機構稱,用戶在iPhone上安裝谷歌地圖(Google Maps)時,缺省狀態下與谷歌分享位置數據的選項是開啟的,谷歌這種做法觸犯了歐盟數據保護法律。iPhone版谷歌地圖周三登陸蘋果App Store應用商店,受到用戶追捧,迅速成為下載量最大的免費應用。

用戶下載iPhone版谷歌地圖時,谷歌在啟動屏上提醒用戶接受其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谷歌在啟動屏上警告用戶稱,他們將與該公司分享他們的位置,“幫助我們改進包括流量在內的服務。谷歌位置服務將收集匿名數據,并發回公司,也可能存儲在用戶設備上”。
德 國石勒蘇益格-霍斯坦恩獨立隱私保護中心(Independent Centre for Privacy Protection Schleswig-Holstein)副隱私和信息專員瑪麗特·漢森(Marit Hansen)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但是,這段文字后邊的選項在缺省狀態下是勾選的,這是歐洲數據保護法律所不允許的。
漢森表示,谷歌對“匿名”的定義不能確保用戶是真正匿名的,谷歌仍然可以跟蹤用戶位置,“這顯然并非真正的匿名”,她不得不認為谷歌所謂的“匿名位置數據”屬于歐盟數據保護法律規定的“個人數據”。
漢森稱,一家公司想處理個人數據時,必須獲得用戶明確的授權,而非僅僅讓用戶選擇退出,“因此我得出了如下結論:谷歌的這種做法不符合現行的歐盟數據保護法律”。
荷蘭數據保護局1月份裁定,在獲得用戶授權后,導航服務TomTom只能收集和處理匿名位置信息,“因為位置信息是敏感的個人信息”。據荷蘭數據保護局稱,TomTom可以利用位置數據推斷用戶的住址。
IT問題律師馬克·詹森(Mark Jansen)說,“這類數據被認為是個人數據。當谷歌收集用戶的位置數據時,需要得到用戶的授權。谷歌讓用戶默認同意收集位置數據的做法是不恰當的。”
谷歌發言人沒有就漢森的說法發表評論,但提及一個網頁,谷歌在該網頁上稱,“當用戶使用移動版谷歌地圖中的‘我的位置’(My Location)功能時,谷歌不會知道用戶的身份。”
上述谷歌發言人在談到荷蘭數據保護局的裁定時說,“只有在征得用戶同意后,公司才會收集用戶的位置信息”,用戶可以隨時關閉這一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