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11月10日 消息:據最高人民法院公眾號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收到當事人申請后26小時內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責令天貓公司立即恢復申請人在“天貓網”上的被訴侵權產品銷售鏈接。
該案系最高法作出的首例涉恢復電商平臺鏈接行為保全裁定案。
在上訴人永康市聯悅工貿有限公司等與被上訴人慈溪市博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原審被告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等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中,博生公司為一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其認為聯悅公司在“天貓網”上銷售的拖把神器構成對其專利權的侵犯,故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認定侵權成立,并判令聯悅公司等停止侵權,連帶賠償博生公司經濟損失316萬元,天貓公司立即刪除、斷開被訴侵權產品的銷售鏈接。隨后,天貓公司刪除了被訴侵權產品在“天貓網”上的銷售鏈接。
聯悅公司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中,涉案專利權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全部無效,博生公司表示將就此提起行政訴訟。
11月5日,聯悅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請求法院責令天貓公司立即恢復申請人在“天貓網”上的產品銷售鏈接,并提出由于“雙十一”臨近,情況緊急,請求法院48小時內作出裁定。
最終,在收到行為保全申請后的26小時內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通過互聯網遠程當庭裁定:一、天貓公司立即恢復聯悅公司在“天貓網”購物平臺上的被訴侵權產品銷售鏈接;二、凍結聯悅公司名下的支付寶賬戶余額632萬元,期限至本案判決生效之日;三、自恢復被訴侵權產品銷售鏈接之日起至本案判決生效之日,如聯悅公司恢復鏈接后被訴侵權產品的銷售總額的50%超過632萬元,則應將超出部分的銷售額的50%留存在其支付寶賬戶內,不得提取。裁定作出后立即執行。
對此,天貓公司表示,裁定用更高效、更符合電商行業特點的方式解決問題,有利于促進電商行業和諧、穩定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