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奧巴馬政府已經否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針對部分舊款iPhone和iPad的銷售禁令,推翻了這項有利三星的裁決。
今年6月,ITC 做出裁決,禁止進口或銷售AT&T版iPhone 4、iPhone 3GS、iPad(3G版)和iPad2(3G版),稱這些設備侵犯了三星所擁有的專利。
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羅曼(Michael Froman)周六否決了該銷售禁令,稱他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決定,部分是基于該銷售禁令“對美國經濟競爭狀況的影響和對美國消費者的影響”。弗羅曼表示,三星可以將這一案件上訴到美國聯邦法院。
三星回應稱,該公司對銷售禁令被否決感到“失望”。該公司通過一份聲明表示:“ITC的裁決已確認,三星一直真誠地希望通過談判解決這一糾紛,但蘋果仍然不愿意取得有關專利授權。”
蘋果對這一消息表示歡迎,并贊揚奧巴馬政府“支持創新”。蘋果進一步表示:“三星(尋求銷售禁令的)這種方式是錯誤的,是濫用專利制度。”被ITC禁止銷售的蘋果產品上市時間均超過一年,雖然有些機型如iPhone 4仍在熱銷。蘋果每年售出1億多部iPhone,但該公司沒有公布各種機型的具體銷售數據。
自2010年以來,蘋果和三星掀起了一場全球專利訴訟大戰,雙方均針對對方設備的設計和功能提起多項訴訟。
ITC今年6月的裁決稱,蘋果侵犯了三星的專利,涉及的技術允許設備通過3G無線網絡同時而準確地傳輸多項服務;這樣的專利被稱為“關鍵標準專利(SEP)”,必須按“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授權給其它公司。
奧巴馬政府一直呼吁,對于大多數侵犯關鍵標準專利的行為給予罰款,而不是對侵權產品頒發銷售禁令。
弗羅曼周六表示,ITC應徹底審查其對關鍵標準專利糾紛做出的裁決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雖然最初是作為一個貿易委員會而設立,但ITC已經成為專利訴訟的熱門場所,因為其做出裁決的速度相對較快,并且有權頒布進口禁令,而要從法院那里獲得進口禁令則更為困難。ITC的設立旨在確保美國公司可以與外國公司公平地競爭,但許多在美國設有工廠的外國公司向其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三星在德克薩斯州奧斯汀市設有工廠。
如果原被告不服ITC的裁決,可以上訴到美國聯邦巡回法院,直到美國最高法院。
針對三星的起訴,蘋果在ITC提起了一項平行訴訟,指控三星抄襲其iPhone和iPad的設計。ITC審理該案的法官發現,三星侵犯了蘋果的一項專利,但沒有侵犯蘋果第二項專利。最終裁決將于今年8月份做出。
三星手機上運行的是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蘋果還指控包括HTC在內的其他Android手機制造商侵犯其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