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消息,近日一家柏林軟件開發工作室Probendi就蘋果使用iWatch商標一事發起了訴訟。該公司表示,蘋果公司在谷歌搜索引擎中系統性地使用iWatch一詞,以便將用戶引導至它自己的網站,為Apple Watch做廣告。
Probendi聯合創始人Daniele Di Salvo曾在去年表示,該公司曾警告蘋果公司不應使用“iWatch”一詞。
他還透露,該公司正在開發自己的智能手表,這種產品的名稱就是iWatch,將基于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運行,價格則將低于Apple Watch。該項目正“處于待命狀態”。
據審計材料顯示,iWatch商標的價值為8700萬歐元(約合9700萬美元)。
此外,Probendi的律師Giacomo Bonelli稱:“蘋果從未回應過我們的要求和抗議,而谷歌則表示他們不會為鏈接負責。”
據了解,此前包括美國航空、政府雇員保險公司和Rosetta Stone等在內的很多公司都曾嘗試以商標問題將谷歌或其廣告客戶告上法庭,但是經常以失敗告終。
在2012年,蘋果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了結了在中國市場上遭遇的一場商標糾紛,這場糾紛與其iPad平板電腦的商標名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