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來自于微信公眾號 運營公舉小磊磊(公眾號ID:gongjulei),作者:小公舉,授權轉載發布。
10月15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網信辦)發布了關于《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0日。
網信辦的「管理規定」中,對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例如微信公眾平臺、頭條、抖音等)日常運營、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以及監督管理方面都有了新的規定與制度。
1. 注冊賬號上限
第二章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 第十條規定: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對同一主體在本平臺注冊公眾賬號的數量合理設定上限。
對申請注冊多個公眾賬號的用戶,還應當對其主體性質、服務資質、業務范圍、信用評價等進行核驗。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對互聯網用戶注冊后超過六個月不登錄、不使用的公眾賬號,可以根據服務協議采取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
實際上在過去也有這種限制,例如一個企業只能注冊兩個公眾號,只要提交申請,說明用途(例如兩個賬號不夠用)就能提升名額,并且申請成功率很高。
不過這次新規發布后,成功率會降低很多,因為是全方面的審核,能過濾一大批運營者。
在過去,超過210天未登錄的公眾賬號會被回收。新規發布后,時間被縮短到了6個月,減少了1個月。
2. 禁止違規或非法交易買賣公眾賬號
第二章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 第十一條規定: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依法依約禁止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違規轉讓借用或者非法交易買賣公眾賬號。
重點來了!
新規禁止運營者轉讓賬號,禁止運營者出售賬號,禁止購買賬號。雖然有一個前置條件,依法依約情況下才禁止。
但實際上,新規明確表示,運營者向其他用戶轉讓或贈與公眾賬號使用權需要向平臺提出申請,平臺需要對受讓方進行核驗,并公示主體變更信息。
也就是說,以前交易賬號,可以私對私,或者通過第三方交易網站進行。以后轉讓賬號,必須經過官網平臺審核才行。
尷尬的是,目前主流的公眾賬號平臺,并沒有轉讓/贈予的相關申請頁面。在新規正式出臺后,不知道會不會迅速開發這些功能。
3. 批量注冊、囤積或非法交易買賣公眾賬號
第三章 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 第十八條(八)規定:
不得批量注冊、囤積或非法交易買賣公眾賬號。
目前批量注冊、囤積的數量并沒有明確規定,對絕大多數新媒體從業者來說,其實這條新規沒什么影響。
但對從事新媒體賬號交易的從業者,尤其是第三方交易平臺而言,絕對是個壞消息。一是新媒體賬號不能擅自交易,二是不能大批量囤積。
圖為某第三方交易平臺
以后買賣公眾號、頭條號、抖音號、快手號、小紅書號、微博賬號、百家號,都會變得更加麻煩。
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身份也會變得比較尷尬,因為轉讓方賣號必須經過官方平臺認證核驗,受讓方必須審核通過,這個過程中互相就知道了身份。
那么買方和賣方就可以私下交易,沒第三方什么事了,省了一筆服務費。
4. 新規對新媒體行業有什么影響?
如果第三方交易平臺因為新規被迫關閉,那么想要通過購買賬號快速漲粉,門檻變高了。
即便沒有關閉,也會因為新規提高了相應服務費,購買費用也會水漲船高。
換句話說:賣號變難,買號也變難了。
公眾賬號平臺越來越多,從微博到公眾號,再到頭條號抖音,大量的信息輸出在生活中,讓人無法確認信息的來源以及正確性。
這次網信辦出臺的「管理規定」,也是讓自媒體賬號繼續走入正軌的一個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