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白宮方面周一就“合法化手機解鎖”的請愿作出回復,指出消費者自行解鎖捆綁了服務商網絡的手機,此行為是合法的,不應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早前要求美國政府“合法化手機解鎖操作”的請愿最終獲得114322人簽名支持。根據相關規定,任何獲得超10萬人簽名的請愿,白宮方面都必須予以正面的官方回復。
美白宮高級顧問R·大衛·埃德爾曼(R. David Edelman)周一正式發出公開信,指出“白宮與參與簽名的11.4萬人一樣,相信消費者應該獲許解鎖自己的手機,而不必因此面臨法律制裁或任何其他處罰。”
“如果你已經為你的移動設備付費,并且不受到任何服務協議或其他義務的約束,你應該被允許將該設備用于另一個網絡中。”埃德爾曼表示,“這是常識,對保護消費者的選擇至關重要,也是保證我們無線市場繼續充滿活力和競爭力的關鍵,為提供創新產品和堅實服務來滿足消費者需求創造了條件。”
白宮方面的回復與美國國家電信信息管理部(NTIA)的觀點基本吻合。后者在去年曾致信美國會圖書館,對《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MCA)中涉及手機運營商解鎖的例外條款提出再度延長有效期的建議。不過國會圖書館已經裁定,從2013年1月起購買的手機將不再免除DMCA制約。白宮尊重這一決定。例外條款本身是存在瑕疵的,任其到期作廢,不代表奧巴馬政府認為消費者應該為更換移動運營商和服務網絡而承擔法律責任或受到處罰。
白宮方面相信,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將會為保護移動市場的創新和競爭而承擔起更多責任。而FCC也已正式與NTIA協作,以盡快解決消費者廣為關心的手機解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