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湖南消費者劉明對長沙移動提起訴訟,原因是手機上網套餐的流量到了月底自動清零。這條消息在互聯網上被轉發了20多萬次,并被評論了6萬次。部分網友認為“在餐館吃了飯都可以打包,憑什么運營商就不能呢”?但也有一些網友表示,運營商提供流量服務也是有成本的,消費者選擇套餐之后,運營商實際上已經提前支付了這部分成本,消費者的流量用不完不關運營商的事。近日,廣東電信發布消息稱,未用完的手機流量可轉入次月使用或贈送朋友。
中國電信有關負責人表示,套餐流量本身是一種運營商提供的服務,而服務也是有期限的??偟膩碚f,移動設備服務時間的總容量是有限度的,在某種程度上,套餐可以說是一種平衡網絡流量的方法。
記者調查發現,手機套餐來自于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和成本控制。說白了,套餐是一種價格優惠的產品,一般用套餐所包含的服務,會低于標準資費的價格。電信專家項立剛表示,套餐的推出使得用戶使用電信業務更便宜了,也有了更多選擇。
當用戶使用網絡的時候,必需要用到運營商建設的無線基站、光纖網絡、交換設備機房、骨干網等多個網絡基礎設備。這些基礎建設和基礎運營成本都很高。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將累計投資1.6萬億元。
項立剛表示,對于巨額的投入,運營商通常會以套餐的形式來保障用戶量和流量的平穩性,分擔基礎成本乃至贏利,提升網絡品質。而人們用手機上網享受運營商所提供服務的時候,流量則是一種便于運營商和用戶結算收費的計量單位。據記者調查,電信運營商在提供電信服務時,通行的作法是按照流量進行計費或按照上網時長來計費。
據了解,電信資費套餐和月末清零是國際上電信運營商的通行做法。例如美國電信運營商Verizon,英國Vodafone,CSL和澳洲Telstra的月流量套餐是當月用不完自動作廢的。少部分國家的運營商推出流量可轉移到下個月的套餐,同時限定未使用的流量只能轉移1至2個月,不能多次轉移,相應的資費單價也會貴一些。
在網絡爭論中,有人以“在飯館吃不完可以打包”來論證“流量未用完不該被清零”。對此,電信行業分析人士李軍認為,這個比喻并不妥當。首先,電信服務有無形性,提供服務時要把服務資源整合打包出售;其次,電信服務生產和消費過程同時進行,無法分離,無法儲藏。他解釋說,飯館提供的服務有兩個部分,有形的飯菜和無形的就餐環境和服務。飯館的最大成本不是飯菜本身,而是場租和人員工資,場租和人員工資就對應著無形的就餐環境和服務。在客戶吃不完的情況下,有形的飯菜可以由客戶打包帶走,飯館就停止了對客戶的服務,無形的就餐環境和服務沒法由顧客打包帶走。因為服務與時間結合在一起,動態且無法存儲,流量也是一樣的道理。
項立剛表示,手機用戶和運營商簽訂的合同,本質是運營商在一定期限內按一定條件向用戶提供通訊服務的合同。消費者產生誤解的原因,可能是套餐的合同中并沒有寫明“下月開始時清零”。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建議運營商在格式合同里寫得更明確一些。家住北京西城區的郭女士表示,就像健身卡、游泳卡這樣的服務不可能永遠有效,手機套餐也是一樣,服務總要有個時間限制。消費者更希望在有限的時間內獲得更好的服務,而不是無限時間、質量不高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