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4日電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臺了《關于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以規范網絡團購市場經營秩序,維護網絡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意見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應承擔以下7項責任義務:對團購商品(服務)供應者的經營主體資格和團購商品(服務)質量建立審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確與團購商品(服務)供應者、消費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團購商品(服務)供應者商業秘密和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記錄、保存交易信息;規范團購促銷活動。